楔 子 古墓奇书 大漠孤烟,长河日圆。 一架涂成土黄色的军用直升机越过大片大片的沙漠,带着滚滚黄沙,在一座沙山脚下缓缓降落。 沙加云天跳下直升机,一名全副武装的年轻军人迎上前来。沙加云天向他出示了证件,军人仔细查看一番,然后将证件还给他。 “非常高兴见到你,沙加博士,我是国防军某部上尉查维夏,奉命等候您的到来!”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上尉先生。” 沙加云天一边客气地寒喧,一边跟随上尉走向一座硕大的帐篷。 沙加云天是一个年轻的考古学家,虽然年轻,但在西域乃至亚洲已是小有名气。就在几小时以前,他接到一个电话,驻军某部在进行越野训练时,意外在沙漠中发现一座古墓,沙加云天的家族素来与军方关系良好,所以首先获得了发现者的邀请。...
铃兰花Le muguet [铃兰] 花语:纯洁·幸福的到来 铃兰花白色而细小,一朵朵密生的小花,像唤起幸福的小铃铛,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花香,似乎表达着想要“抓住幸福”的强烈愿望呢。 每逢五月间,法国乡下的少女从森林中采摘铃兰花,插在瓶中,在法国的习俗里,为心爱的人献上铃兰,代表着美丽的爱情。法国人说,没有铃兰花的五一不成其为五一。五月一日,是国际劳动节,也是法国人的铃兰节,这一天,铃兰花和工人阶级的*队伍,构成法国五月一日的民俗画。 铃兰是一种百合花科植物,在四月底五月初能开出一串串钟铃般洁白的小花,散放出淡淡的香味儿,这种花被法国人视为报春花。二十世纪初叶,许多法国裁缝在五月一日这一天,习惯将这种泛着清香的小白花送给他们的顾客,渐渐地,互赠铃兰就成为法国人五月一日一定要做的一件事,因为法国人相信,铃兰会让人走运。 这种有香味的小花,在法国的婚礼上也常常可以遇见,将...
() 一 一九八六年。 五月的天,是一个多雨的季节,难得的是,今天是一个好天气。 汉江边上,草长莺飞,花开的烂漫,落英缤纷的美景,让行人好生的想停下来暇想一番,或追忆初恋时的美好,或想起某一刻的快乐时光。 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快乐的,一名怀中抱着孩子,站在汉江边的女子,任谁都看的出,她这时是悲伤的,只是行人匆匆,又有谁能去管别人的悲与痛。 他终于还是离开了,抱着孩子的沈若珍望着滔滔汉江水,心中满是绝望。 温暖的阳光照在人的身上,沈若珍的心中却是一片冰冷,看着怀中的孩子,沈若珍的眼泪再次流了下来:“孩子,都是妈妈没用,连给你看病的钱都没有,来生,但愿投生在一个好人家中,这一生,是妈妈对不起你……”...
() 第一章没落的凌氏家族之秘 漫漫长夜,繁星漫天,月光如明灯,照亮着所有的地方,月光轻柔的抚摸着草地,草地周围蟋蟀声夹杂着风声,显得那么平静祥和,草地上躺着一位少年,目光呆呆的看着苍穹,思绪万千,毫不在意周围美妙的景象。 少年名叫凌风,是凌氏家族的长子,凌氏家族常年居住在中土大陆东边的乌龙镇上,凌氏家族在五千年前是中土大陆的最强大的家族,因为家族出现了一位千年难得一见的神皇强者,在当时可谓无其他势力敢与之争锋,也正因为过于强大,引来了灭族之灾,势力越是强大,其他势力的忌惮者越多,最后各方所有势力连横一致,甚至包括中土帝国及东水大陆的大宗派也参与了进来,凌氏一族顿时成为了众矢之的,神皇陨落后,家族遭到了洗劫与追杀,凌风祖上这一脉逃到了位居中土之地最东边的乌龙镇,由于家族上乘的典籍、财宝已被洗劫一空,从此这个家族慢慢没落,大陆上也再无人记起...
() 老山,位于华国云省麻县东南部,华、越两国在这儿10年恶战,把这里的山峰和丛林变成了闻名于世的死亡前线,成为了越国人心中永远的痛,更成为造就一代华国民族英雄的圣地。 深夜,雾气缭绕,硝烟弥漫,在某个丛林之中刚刚结束了一场小规模的战事,地上尽是尸体的碎肢和血迹,一小股越国的士兵正在清扫战场。 华国的一个侦察连,深夜的时候进入这片林子执行任务,事先电报被越国侦听破译,用两个营的兵力在这林中设了埋伏。 战事刚一开始就惨痛异常,由于事前没有防备,先头的一个排误入了对方布好的雷区。 “轰!”“轰轰!”随着地雷的爆炸,越国士兵林中设的陷阱和埋伏随之引发,削尖的竹签漫天而至,贯穿了华国士兵的胸膛,瞬间这一个排就全部牺牲了。...
() 我躺在地上看着昏暗的天空,确切的说,应该是我双腿已经中枪不得不躺在地上。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我欠的债还是人命债。杀人者偿命,这是天理谁都知道,老天让我在三十年后的今天才还,我是不是应该谢谢老天呢?可是我现在只想对老天说,滚你妈的蛋,该死的老天为什么要让我活那么久?你知道不知道这三十年我过的是多么的痛苦?为什么要让我现在才结束痛苦!老天你应该下地狱! 一个月前,我的手下死了,死的很干脆,被人一枪爆头。死一个手下对我来说那是家常便饭。我当时并没有怎么的关心,直到第七个手下死后,我才感到了不对劲。于是我发动手下五百多人去查,看到底是哪个王八蛋敢和我作对。可是我的人接二连三的死,我却任然不知道是谁干的,看着人心慌乱的手下,我知道暴风雨已经来了。...
() 一间八十平方的出租屋里,一个不到三十的青年,穿着一件沙滩裤,光着上身,露出白花花的肚囊,脑袋往左歪着,合着左肩,夹住一只廉价的诺基亚手机,来回的踱着步。 “王总,事情也没有您说的那么严重,您先听我把话说完。” 青年口中叼着一支香烟,左手挡在打火机前面,于呼呼风中点燃了香烟。微黄的火光映shè中,青年那还算俊秀的脸庞上满是一种自信和从容。 青年走到窗前,深深的将吸入肺中的香烟从鼻孔中喷出,看着窗外璀璨的灯光,美丽非常的夜晚,道:“我刘建兵干这一行已经两年了,您也封了我不少的账号,可是我还不是混得好好的。您也很清楚,这么做奈何不了我。当然,我并没有向您炫耀的意思,大家都是想混口饭吃,都不容易,与其针锋相对,咱们还不如坐下来好好的谈谈如何合作,如何获得共同的利益,那不是更好吗?”...
我为什么不喜欢狗 有人把我派作鲁迅一党,我说非也,鲁迅是不喜欢猫的,而我不但喜欢猫,还因为狗与猫作对,把狗恨恨不已。我的不喜欢狗,很多朋友都知道,一同去乡下玩时,常有人叫道,那里有只狗呀!便是想挑拨我去和狗打架。城里的狗都不是好欺负的,因为每条狗都领着一个人,高低惹不起,只好偶尔去饭馆吃顿狗肉,聊抒快意。狗的样子我也不喜欢,小时候在山里见过一只狼,以为是狗,不知道害怕,现在想来,很是对不起,因为狼的脖子和尾巴分明是粗硬的,而进化为狗之后,都细软起来,以便摇头摆尾,哪里还有一点狼的样子。尤不喜的是乖而顺之的狗脾气。当然,这种脾气,也是人教给的,而且教学相长,人再重新从狗身上学过来,动不动就“上怀犬马恩”,眼眶也湿。不知道早先狗是怎么被改造过来的。现在店里卖的狗粮,至少是小康水平,但想当初,五十者才衣帛食肉,轮到狗头上,恐怕只剩下猪狗不食其余的东西,较之狼在山...
烽火智囊 序王春瑜 刘备、关羽、张飞是人也是神。考察他们由人变为神的异化过程,探讨其对中国政治文化的深刻影响,是很有必要的。关羽不仅在与刘、张的异化过程中有其特殊性,而且后来成了众神之神。 刘备由人变神的原因之一,是国人精神深处的英雄崇拜传统。刘备成神的象征是雄踞庙中,血食一方,在香火缭绕中接受世人的磕头作揖。但这一过程的完型,经历了六百余年。 有资料说,从北宋到南宋,关羽先后被封显烈王、忠直公、义勇王、英济王等。至明代,关羽作为神,达到辉煌的顶点。 1644年,明朝灭亡。清兵入关后,开始打出的旗号,是为崇祯皇帝复仇,此后他们一直声称是从李自成手里夺得天下。因此,“清承明制”,连祀奉关羽也被全盘继承。但是清朝毕竟是外族入主中原,让祀奉曾经坚决抗击过他们先辈(金)的岳庙滔滔天下皆是,显然对大清王朝的统治不利,而进一步抬高忠孝节义俱全的关羽的地位,盖过岳飞,就势所...
彩云国物语第三卷 紫殿花开序 章今夜月色怡人。即使冬季已经接近尾声,夜晚的风仍然寒冷得让人冻僵。漫步在御花园的宋太傅,呼出的气息也是一片白雾。曾被誉为全国首席剑士的一代猛将.宋太傅,直到现今依旧比周遭的年轻人来得威武骠悍而且精力充沛、朝气蓬勃。从他位居朝廷文武百官之首、仅次于国王的三师之一,夜半时分却不带任何随扈,独自一人信步蹓跶这一点不难看出。“……日子过得真快,自你走后转眼已经过了一年了。”宋太傅停下脚步,抬眼望去,前方是一座楼阁。相较起城内其他宫殿楼台,这座楼阁显得并不那么辉煌气派。楼阁静静伫立在御花园尽头——却有着如同荡漾在湖心的明月那般的美感。那是唯有历经悠久的岁月才能洗练而出的一种古老深远的静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