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不掉的,逃不掉的……左手,左手……逃不掉的,逃不掉的……“又是这梦。”洛神翻身坐起,伸出了左手,凝视了片刻,转头看了看窗外后,侧身躺下。*************************************************************太阳准时地升起在安查尔斯平原,而当阳光到达平原上最大的城池,安查尔斯城的时候,城中已经是一片热闹的景象。夏日的人们,都习惯了早起,各忙各自的事情。洛神一向不是个喜欢早起的人,他宁愿懒洋洋的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等待中午的来临。不过客栈的老板,还是很准时的送来了早点。“洛先生,您请慢用。”老板客气而礼貌地把早点放在了床边的桌子上,并没有等待洛神的回复,就出了房间。...
第一篇 我是鱼我是鱼,在浩瀚的海水里漂流的一条鱼。我不知道我的尽头在哪里,只是漫无目的漂流,直到有一天,我被一张网扣住,离开水的哪一刻,有种窒息的感觉。任我再怎么挣扎,都摆脱不了纠结的网。感觉到呼吸越来越困难。拼命的张着嘴呼吸,没有水,只有空气。 一双手将我胸腹紧紧掴住,拼命的晃动着身体。终于,我挣脱了出来。梦想着下堕,下堕,是水吗?泥土在我身体落下的哪一刻黏在了我的身上。用力想要甩脱,一双有力的手又将我紧紧禁锢住。 一只桶,我感觉到了空间的禁锢,想要用力摆脱这种困境,一种回家的感觉瞬息传来,带着丝丝温热的水洗却了身上的泥土,呼吸变得畅快,虽然不能随意动作,但是水的感觉让我感到了失而复得的美好。...
如果时光可以倒转,如果烟花可以在夜空停留,如果百合花可以在冬日盛开,那一切是不是可以重新来过。 “刘梦妍,都下课了,别在教室待着了,出来透透气。”苏瑾言,我高中时代的好闺蜜之一,跆拳道黑带三段,没事兼职我的保镖,而且我们初中就认识了,一直到现在。 我们走在操场上,高中的操场,有各型各色的人,有在楼梯上看书的,也有在散步闲聊的,还有男生在打篮球。这些打篮球的男生,他们不远处总会有几个女生,手里拿着他们的校服外套,还有矿泉水或者运动饮料,等着他们打累了喝,这种女生俗称“女朋友” “梦妍,看没看见那边打篮球的那些人。”我顺着瑾言说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有五六个人在操心的那边打篮球“看到了,怎么了”我问,“那五个是咱们学校的五霸,都是九班的;那四个你认识,我们班四溅,你一定要记住,这五个人:李岩,郭岩澔,沐云帆,楚航宇,费明轩。我们最好不要跟他们有...
第二章 初识主角与任务 与此同时另一边。陆展博正碰到了一个难题,那就是他不知道怎么去自己老姐那里,本来说好的老姐来接机的,但是老姐突然打电话过来说她好朋友结婚。她应好朋友邀请做了婚礼总导演走不开只给了他一个地址让他自己坐车过来。本来这对别人来说没什么问题,但是对他来说这问题大了。说到这里就不得不介绍一下陆展博了。陆展博和胡一菲是重组家庭的孩子,在姐姐的“暴力保护”下长大。从小就被所有人视为天才,初中和高中加起来一共只上了3年,就被保送进了清华大学,后来获得全额奖学金被送到麻省理工大学深造。学成归来后 因为父母担心展博没人照顾,就勒令他搬去和姐姐一菲同住。一来有姐姐罩着可以放心,二来也希望展博能找到合适的女孩,解决人生大事。...
午夜,晚风吹起,我的心也开始忐忑不安起来。时间终于到了,成败在此一举了。打开心之封印,让大自然的力量涌入我的体内,双手快速结印,口中朗声诵道:“以我血我灵起誓,招唤支撑这个宇宙的魔力,请允许我攀在你们周围,拥有除去邪恶的强大力量。尤阳光明亮者,尤水清澈者,在吾名义下汇聚于此,吾愿献出身体为汝之媒介,以万物精灵为汝之力量。”走进事先准备好的魔法阵,我继续诵道:“自然界中所有的精灵们啊,请接受我的贡奉,借给我你们伟大的力量,以我生命为铺垫,毁灭我面前一切邪恶。”刹那间,耀眼的光芒形成了一把晶莹剔透的光剑击碎了神殿上那颗笼罩在一片黑色烟雾中的紫色宝石。终于,它消失了,魔王索丝那亚坦邪恶力量的来源,那颗无数人为之牺牲的邪恶之石在光剑的威力下化作缕缕烟尘随风飘散。我高兴的笑了,同时眼前的景物开始摇晃起来,鲜血顺着嘴角染红了胸前的白衣。...
圣杯之言,绝不可信。虚之境界,雾中看花。假意之人,梦游它乡。-------------------------这是一个关于异界召唤师的成长崛起之路,所以分类是玄幻哦,亲们~——————————————————————————————海浪翻滚,飓风咆哮,宛如诸神黄昏之时的那般残血天际。在海岸线的顶端,缓缓出现了一艘船。那艘船的瞭望塔上,飘荡着法意志帝国的代表性旗帜——“圣德尼的崇拜”当第一艘出现后,紧接便是第二艘、第三艘、一直到最后整整一个舰队出现在远方。原来,战斗还没有结束,至少现在还没有结束。十万法军只不过是一个前哨战,帝国的力量是永无止境的,对于此刻的普伦王城和四分五裂的大不列颠帝国而言,是庞大无比而无法超越的。...
你是男人你有需要,她们是女人她们更需要,她们是女人,她们更需要有个人陪,不是你把她们接回去当个知己就可以摆平的,当个知己也就算了,咱也不说什么了,怎么说还天天能陪着她们不是?可是你要突破虚空也带上她们啊?她们几人你就不管啦?只带上自己的两老婆自己跑了。这一点是李夜最看不惯的,你说你都把你两小女朋友的实力提升到斗帝了,就不能把她们几人的实力也提升上去?到时候多几个人一起破空不是更有气势吗?所以我想和你说:“后悔晚了”你让她们和你一起突破虚空没人会说你,把她们都收到**也没人会反对,可是你做的太不地道了,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可是没有一个男人会拒绝一个女孩喜欢自己,如果可以的话也可以来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如果更可以的话很多人都想把喜欢自己的女孩娶回家,没有一个男人愿意看到一个喜欢自己的女孩子嫁给她不喜欢的人。...
刚眯开眼,就看到透过窗照进屋子的朝阳,苏宇懒懒的笑了笑,忽然想起今天是自己的八岁生日,赶紧掀开被子穿好衣服走了出去。走进厅堂,苏宇忽然愣住了。一个中年男子正坐在厅堂中央的席位上,苏宇愣住当然不是因为中年男子坐的地方,而是这张面孔他实在是太熟悉了。短短显得特别有精神的黑发,棱角分明的脸庞上一双深黑的眼睛。正在这时养父养母看到了苏宇,拉着苏宇让他叫中年男子叫叔叔,苏宇初时只觉的很好笑,真的很好笑,但他还是忍住了没笑。他很乖巧的叫了声叔叔好,然后又对养父养母说:“爹、娘,我去找小雪玩去了。”也不管养父母答不答应,他撒腿就跑了出去。一口气跑到山上,他想笑,于是他笑了,而且笑的很大声:“叔叔,哈哈……你们真当我什么都不知道吗?”没人知道苏宇从生下来就拥有一个超能力,这个能力他也从来没对任何人说过。从生下来一睁开眼的那一刻,不管懂事与否,所有只要他曾看到过的事情,他都能记得...
一司马写完他手中那篇博士论文的最后一个字,已是深夜十二点了。他舒舒服服地把身子往转椅上一靠,伸了个懒腰。小憩片刻后,他从抽屉里取出一支狼毫中楷,浓浓地蘸了蘸墨汁,然后工工整整在一张白纸上写上论文题目:《谭嗣同论》。写完了,他又眯起眼睛,欣赏着自己那笔楷书。他想:论文最好再润色一番,装订也要精美些。导师周教授就喜欢什么都尽善尽美……明年,1998年,正值戊戌六君子牺牲一百周年纪念,能在这时候交出这篇博士论文,非但学业上有了个小结,而且也了却了心头的一个夙愿:从进复旦历史系攻读中国史的第一天起,他的兴趣就被近代史中这可歌可泣的一幕吸引住了。特别是谭嗣同被捕前拒绝接受日本友人帮助,立志以热血浇灌变法之花的那番话,多少年来时时在他耳畔轰鸣。那时谭嗣同本可以在日本方面的帮助下,出逃东瀛,可是这个倔强的湖南佬却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