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大地广袤无边,连绵亿万里,各处福地洞天数之不尽,天地灵气浓郁纯厚,各种强者如雨后春笋,仙宗大派更是遍布林立。大地之上,有修士数万万,纷纷盘踞在各地形成一股股纵横交错的势力。中原大派——大昆仑宗,更是个中翘楚!传说,大昆仑乃是上古洪荒时期众仙之首昆仑派的直系传承,派中弟子个个精通上古奇术,仙家秘法比比皆是。大昆仑实力强大,弟子遍布五湖四海,东土中原各大宗派更是以大昆仑马首是瞻,其仙道盟主的位置坚如磐石,不可动摇。大昆仑山门之所,灵虚山上一片大雪纷飞,寒风呼啸连连。灰暗的天空,彻底掩盖了初冬的旭日,让整个山峰显得更加阴冷了起来。冷风忽然驰骋而过,扫过千层雪,蓦然拨开缭绕在山峰四周的云雾,一座气势磅礴的庞大宫殿便陡然显现眼前,让人豁然开朗。...
作者:温瑞安焰焰的回忆:女人总是为情所苦的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这件事。为了高曾花,一切都是值得的。一个人可以为一件事或另一个人大怒大喜、大起大落,甚至一生的精力都献出去,那是不虚此生的;怕只怕这一生中没有目标,不值得为任何事情付出心力,混混沌沌茫茫然但又过分清醒地拖著来活。戴冲寒最好不要来找我-为了这件事,他一定会杀我、杀曾花,为了曾花,我只好杀了他。除了师傅,除了曾花,谁都不知道我已练成了“神手大劈棺”。我知道戴师兄是个好人。戴师哥很信任我。他是个武学奇才,他的“大折枝手”是“孤山门”里自当今的大师父夏候楚唱外,恐怕就数一不数二的了。我对不起他。我佩服他。可是为了曾花,我不管了。高曾花是我的,不是他的。他来杀我,可以。他要伤害曾花,我杀了他。我不等“孤山一脉竞武大赛”那一天了。我要用“神手大劈棺”,杀了他。...
“我回来啦”林枫冲进家门,把包往桌上一扔,以刘翔附体的速度冲向房间,要是有人看到他这速度,恐怕他立刻就会被拉去比赛。林枫坐在电脑前,飞快的锁上门,打开电脑,终于松了口气。“呼~终于熬到放学了。上次辛辛苦苦打到最后,居然停电了”林枫一边发牢骚一边打开金庸群侠传“卧槽,忘存档又要重新打了,我了个去啊,我就不信了,今天就算打通宵也要把这它给通了,哇哈哈,东方不败,小爷来虐你了。”说完就陷入一番苦战当中。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林枫坐在电脑前,数着眼前的小星星,“今天好像有点怪怪的。”林枫挠了挠头,就是想不出到底什么事“哦,对了,老妈怎么不来叫我吃饭。”林枫摇摇晃晃的走出房间,走到客厅,林枫两眼一翻差点休克过去。不是因为太饿了,而是因为,客厅里立着一块十分显眼的牌子。刚才进门因为太急没看见,上面写着...
(上)扶桑落尽秋来,黄昏寂寞地将最后一点阳光吞噬,盆地的天空难得的有些干净。嘉陵江边,悦来酒楼,一个身穿灰袍的年轻人独自喝着酒。江上吹来的微风凭添了些舒坦,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似乎生命对于他来讲从来就没有停歇过,也或许,停下就意味着灭亡。他的左手边躺着一把剑,慵懒的和他对称着,似乎也在享受这样的清闲。他摇着手里的酒杯,喝下最后一杯酒,得去睡个觉,这是他多年的习惯,习惯在睡醒后放逐一切。月亮悄悄的爬上头顶,晚风吹动帘帐的声音让他睁开了双眼,看看外面,时辰差不多了,稍微的整理了一下衣装,似乎是要参加一场晚宴,隆重而豪华。站在窗口,望着江上零星的船只,他稍稍握紧了手中的剑,脚下一用力,已经窜进夜色里.........
牧马山庄的大小姐1牧马山庄 江南的牧马山庄是天下最大的养马场,光马屁就能使方圆几百里的城镇终日雾气弥漫,因此又得名“烟云山庄”。借着茫雾隐匿的有利环境,牧马山庄从大宛进口了四十九匹价值连成的汗血宝马,以十二生肖作为代号,供人挑选下注,这些汗血宝马让无数人家离妻破产,骗去了多少人民的血汗钱,果真名不虚传,够让人流汗又流血的。牧马山庄的大小姐:自幼习武学文,对各种神兵利器深有研究,,善识别出快马烂马,江湖人称“赛伯乐”。著有《白小姐兵器谱》,从此成了武林中人,剑客,刀客心目中的偶像。为了拯救那些窘迫的贫民,小姐还违背了她爹爹白金银的意愿,偷偷在《武林大事报》上连续发表了“特马诗”。她本着非常谦虚的高尚品格,因为要隐瞒自己的身份,所以她写的诗一般人看不懂。据不完全数字统计,她的诗被阅读量历史排行第二,排第一的是李白。...
轩辕纪二十五年,十大魔兽重新复苏,偤丗(you、shi)、司天、空蝶、猪猪、炎猊、葵子、夲(tao)竖、冃(mao)月、且丗(shi)、无垢。万里被杀的无一人生存,轩辕皇见此大怒,挥师杀敌。 “小莫,去叫神将·次门来见我,我要问问他怎么守的南天门。”一个身穿衮龙袍的人怒吼道。 “是!”小莫战战兢兢的走出去……心想:次门大人怎么会失守南天门,那位和轩辕皇一样的人…… “次门大人,轩辕皇召见你。似乎是为了南天门的事……”小莫不想说下去了,他知道次门大人肯定是有原因 “知道了。你先出去吧。”“是”“轩辕,你还记得猪猪吗?”次门喃喃的说,说完便不见了。“次门大人等等我。”就连轩辕皇身边的扣魔将也赶不上他的速度。...
第一章:回忆躺在价值一百多万的宝马的靠椅上,喝着啤酒,望着步行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特别是那一对对的情侣,凌天宇一丝苦笑。看到受伤的绑着绷带的手,看到车前那个嘴角扬起一丝丝幸福滋味笑的女孩,再看看自己,凌天宇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悲惨的人。为什么呢?因为自己的女友被自己一个多年的兄弟给抢走了,而且,兄弟抱着自己女友离开时,说的一段话,让凌天宇怔了一下,“天宇,你以为我真的是跟你做朋友,做兄弟吗?不可能,我邱飞扬不可能跟从你。我靠近你,是因为彭玉,你的女友,哦不,现在是我的女友,哈哈哈。” 那一刻,凌天宇,傻了,呆了,说着“为什么?为什么”,他发现这个世界是灰暗的,是肮脏的,不值得他留恋。(我擦你个OO)于是,就在那转瞬间,他恢复了过来,双眼慢慢的含有了血丝,连接着眼球中心那个黑点,明眼人会发现血丝里居然有褐色,黑色,紫色,再加上血红色,有4种颜色,煞是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