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一章 他和她相见了这天是她第一天到新单位上班,也是他与她在分手了三年半以后的第一次相约。三年了。三年中,她一次又一次地想像着他们有一天能够相见的情景,也一次又一次地想着想着就哭了。其实她是一个非常脆弱的孩子,但是在别人眼中,她坚强得就像是根竹子。他和她约在新世界的麦当劳见面,6点钟。他们一直开会,她很怕因此会迟到,他现在没有联系方式,但第一天上班也不好请假吧。终于下班了,她的心却又开始莫名地狂跳起来。从新单位到新世界只有三站路的距离,越近她的心就越是跳得厉害。下车后,她真想飞快地朝他奔去,就像以前一样,快到他跟前的时候却又轻轻地走近他,然后从背后捂住他的眼睛,故作神秘地让他猜她是谁。...
正文永恒的印迹(一)永恒的印迹作者:幽雪飘凝(一)天气寒冷,北风呼啸,大雪纷飞,一个寒冷的冬季.雪花在空中随着北风的吹拂而翩翩起舞.心情真好,因为要和那未曾谋面的网友“飘雪”见面.广场被雪覆盖成白茫茫的世界.就像盖着棉被一般,人的心情也变得温暖欢快.他靠着河边围栏,看着眼前来往的人群.“你是落枫吗?”一个漂亮的、白色装束的女孩走到了他的面前问道.“你是飘雪?”他好奇的看着眼前的美女问道.“是啊!”“很高兴能认识你,没想到你比网上看到的漂亮多了.”“你不也是一样.”“喝杯咖啡去,到这里站着好冷哦!”“好吧.”两人并肩走在广场上,身后留下两行和谐的脚印....
影楼小九在影楼换礼服,等会还有一组照片要拍。礼服是民国时期,旗袍样式,已经经过改量。衩开到大腿,上半身是那时期流行的洋装式样,白的绸子绣了褚红的花团,密密匝匝,她眼波流转的看着镜中的自己,面皮已经有些松了,眼角耷下来,怎么看怎么老相,化了浓妆,白的脸,黑的眉,红的嘴,好像不是自己,白晃晃的灯照的刺眼。 她尖声叫,小金小金。小金是她的先生。 小金已经换好了民国时期的马褂,黑色丝绸底子,金色边团着祥云,他举着道具扇附庸风雅,好像自己也是古时的墨客文人一样,想来想去也只那一首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帮他整理衣服的影楼接待听了只抿嘴笑,小金以为受了自己影响,大为鼓舞,正想作一首刚想起的春眠不觉晓,听到小九叫他,背着手,摇晃着走到女更衣间前。...
回首已惘然 水月华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初见他时,正是凤凰木恣意绽放的季节,硕大的树冠,燃烧似的,一片嫣红如火,寻不见一丝一毫的绿意。而他,就坐在凤凰木下抚琴。素衣,银发,金眸,在一地火焰般耀目的落红中恍然如仙。那一瞬,他仿佛看见皎洁,冷冽的月堕落九天,化为这一抹出尘,雅丽的白。他手下清越、空灵的琴音因他的到来嘎然而止。那一对直夺月华的金眸冷冷地望过来,几近清寒,几似冰雪。让他的心几乎在瞬间冻结。而后,他起身,缓缓地走至院内的池边。眼也不抬的,将刚才还在抚弄的瑶琴投入一泓碧水之中。...
男女主角:系列名:下一个会更好之二简介:挥别错的人 才到遇到最好的你啊~~可恶!失恋後,她压根儿没期待自己会转角遇到爱,但也没必要让她踩到「赛」……不,是撞到超级大无赖吧?!虽然肇事者是她,但她觉得自己比起受害者更像苦主,瞧,那一撞尽管让他失去记忆,但八成没撞掉他机车的本性,他竟强行住进她家不说,还要她当他的管家,照料他生活,甚至要求她买冷气机、笔电、名牌服饰给他……天哪!这家伙是哪来的大少爷,她这小资女怎供养得起啦,可他倒不是真的一无是处,至少在伤了她心的学长出现时,他就很MAN的出面宣称是她男友,还吻了她证明她身价,...
第1章 晚归未妶端着马克杯窝在二楼偏厅的沙发里,淡漠地品着不加糖的咖啡,冷清的眸子里朦胧着一种说不清的情愫。 室内很静,静到只听到时钟的嘀答声。未妶纤细的身材在雅致的旗袍下若隐若现,淡白色的旗袍开出两道长长的叉,让她的一双修长的*无所遁形。她始终没变换姿势,就像一只慵懒的猫儿蜷缩在那里,静得如一副水粉画。 不知道过了多少,马克杯里的咖啡已经失去温度,不再溢出香浓的热气,未妶轻轻撩了一下眼皮,看了眼墙角的挂钟。时针、分针、秒针似乎都凝固在“12”这个数字上。 未妶唇角飘渺的浅笑嘲讽地竖起。她怎么就是改不了等门这个习惯?明知道他不会回来,还要痴痴地等待。...
点亮成功心灯的女子 不由得心里一震:这个小女生,好大的志向!我的脑海里立刻联想起了的《21岁当总裁》的作者董思阳,眼前这女子的神情还真与那位最近红遍中国的美女总裁颇有几分神似。又一位人小心大,充满梦想与能量的女子! 几个小时的交谈下来,我才知道她的确来头不小。不仅自己在美容美发行业做得风声水起,连锁店开了好几家,在培训行业也颇有建树!还真是不得不对这个小女生刮目相看了! 她娓娓地向我回忆着她那跌宕起伏的人生故事。 她并没有董思阳那么幸运,董思阳可以有机会出国留学,可以小小年纪便进入顶尖的人脉圈,而她,出生于湖南农村一个贫苦的家庭。...
第 1 章"你说的话,我永远记在心上。"小学的时候,我最讨厌作文课。老师总是喜欢出一些我讨厌的题目,比如"我的家人",比如"我最崇拜的人"。我的家人只有爸爸一个,妈妈在我四岁的时候丢下这个小自己十岁的男人跑了。爸爸那时候才十九岁,什么都不会,只能把我安放在爷爷家里。小学的时候,爷爷过世了,我便再次回到爸爸的手中,跟着他过起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我没有崇拜的人,因为我没有时间去崇拜。写我的爸爸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怎么说呢,他是一个幼稚天真的人。如果我这么写,会被老师K吧。所以,我不喜欢写他。就算这样,我依然没有办法讨厌他。...
非 番外篇外 星夜“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这个时候。阳春三月。”我躺在他的怀里,看着那轮明月,想着家乡的亲人。“嗯。”他轻轻地摆弄着我的头,一缕一缕地替我理顺,他的目光很温柔,里边是只有为我展现的深情。“当时你怎么看我的?是不是一见钟情?”我笑嘻嘻得,开着玩笑。“。。。要听实话?”他故意装作严肃的样子。“嗯。”我立马坐起来,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满心等待着。“我当时想。。。”他摸摸我的鼻子。“这个小皮孩儿是谁?怎么深更半夜地一个人在荒废的院子里抓蛇?”-_。“哼!”我生气地背过去,“不理你了。”“哈哈哈,开玩笑的,开玩笑。别生气了。”他搂住我,在我的脖子上左蹭右蹭。然后用低声的话语喃喃。“其实,我看见你的时候心里很震惊,不知道你是莫家的少爷,只是知道你看起来很寂寞的眼神。。。让我心疼。”...
把自己送给他做20岁生日礼物“哥哥,快开窗户,我来给你送二十岁生日礼物了。”这是午夜十二点,零星雪花轻飘。浑身颤抖哈着寒气的女生满脸期盼的敲着一栋别墅的窗子。 窗户里露出一张英俊青年的怒颜。拉开窗,对着外面冻得颤抖的女孩轻斥:“笨蛋!你不知道天有多冷!穿这么少……” 斥责同时又心疼的伸出大掌将她拉进窗内。微胖的女孩几经蹬墙,终于成功,这一套,都不知道练了多少次。以前瘦的时候,男孩一下就可以拉进去。 可今日非彼日—— “啊!”被拉进来的女孩重重的仰趴在男孩身上。男孩痛苦皱了下眉头。 这就叫,自做孽,不可活啊!要不是他把她喂那么胖,也不会有这种下场。女孩感觉到温暖,颤抖的身子往男孩怀里依了依。...
正文家中养猪的副团长之死家中养猪的副团长之死作者卢友东2004年11月15日,距中哈边境和国门仅几十米远的186团团部,沉浸在一片悲痛之中。全团和周边友邻单位的人们纷纷自发地从四面八方赶来,为劳累过度引发脑溢血不幸去世的186团党委常委、副团长郭斌送行。他的葬礼,成了建团以来最隆重的。人群如海、白花似雪……在人群的簇拥下,载着郭斌灵柩的灵车一路上缓缓前行,走到哪里,哪里的哭声就响成一片……苍天流泪、大地悲鸣……刺骨的寒风揪心地撕打着中哈边境的国门,乌勒昆乌拉斯图河为他的早逝流干了泪水……重担敢挑1998年5月,农十师党委任命郭斌为186团党委常委、副团长,分管全团工、交、建及流通行业。...
"你说的话,我永远记在心上。"小学的时候,我最讨厌作文课。老师总是喜欢出一些我讨厌的题目,比如"我的家人",比如"我最崇拜的人"。我的家人只有爸爸一个,妈妈在我四岁的时候丢下这个小自己十岁的男人跑了。爸爸那时候才十九岁,什么都不会,只能把我安放在爷爷家里。小学的时候,爷爷过世了,我便再次回到爸爸的手中,跟着他过起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我没有崇拜的人,因为我没有时间去崇拜。写我的爸爸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怎么说呢,他是一个幼稚天真的人。如果我这么写,会被老师K吧。所以,我不喜欢写他。就算这样,我依然没有办法讨厌他。...
引子2009年初的时候,一群在新浪高三家长博客圈里结识的网友,结成了一个QQ群,忘了是谁起的头,说咱们都用北京小吃做名字吧,大家都说好,于是统统改成了 “豆汁”、“奶酪”、“驴打滚”,还有“白水羊头”什么的。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间一年多过去了,2010年的高考都考完了。 这日上午, “芥茉墩”无意间在网上见到一个标题:史上最全高考口号。点开一看,全是现场照片, 生时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睡! 破釜沉舟搏他个日出日落,背水一战拼他个无怨无悔! 决战高考,改变命运! 十年磨剑,梦想驻清华,六月试锋,腾飞在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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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 |更新时间:2018-04-09
正文1-5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第一年 1.寻找落魄者 1995年夏末,最后的酷暑笼罩着这座内陆深处的城市。这个下午闷热难耐,从一辆气喘吁吁终于到站的公共汽车上奋身挤下来了宋旺旺博士,身上的浅蓝色T恤已经湿透成深蓝色,歪架在鼻梁上的眼镜在匆忙扶正后却被一层蒸腾的热气所蒙住,让他看不清楚四周可供参照的景物,怀疑自己此行的目的地是否真的到了。 站在路边站牌下的宋博士从手中的黑皮包中取出半沓餐巾纸(是中午和人在饭馆吃饭时剩下的),从中抽取一张来擦拭自己的眼镜片,为了急于看清四周,他擦得有些潦草,所以当眼镜重新戴好在眼前,那镜框中的十里村村口的新建牌楼竟是五抹六道的,位于本市南郊的这个十里村,属于那种“都市里的村庄”……...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个身材高大的白人,摆出一副标准的格斗架势,向周吉平挑衅着,一点点向周吉平接近。山路文学郁闷!周吉平心里暗暗叹息着:跑了几万里来到东非,看来自己的坏运气还是跟来了,明明是来劝架的,怎么自己成了受攻击的主角?五岁差点让马踩死。十岁大山滑坡,一家人险些丧命。熬到18岁好不容易考上了北京的名牌大学,老爹却查出得了癌症。为了给父亲治病,上大学的名额卖给了本家的堂兄,看着堂兄改成自己的名字进了大学读书,周吉平参军进了部队。周吉平知道,上军校是不收费的,这是自己出人头地的唯一机会。...
这就是爱,平凡而不无味。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们如今早已踏入新的时代。这个时代是繁华的,但并不代表这种繁华不会被替代更繁华的事物。凡事都有变迁,凡事都有变化,到了一定需要的时候,它就出现;到了早已不需要的时候,它然而会被替代。 身为人类的我,自认为,在人类的世界中,感情是占全部需求百分之五十的!正因为有了许多各式各样的情感,让原本这个冷酷而乏味的世界,充满了快乐。但若从感情的方面去分析,爱情是占了我们全部感情的百分之五十!我想,这样的感受也许只有真正恋爱的人才能体会到。其实,这个世界上一直无时无刻的存在着爱情,不管你是多么不懂事的孩子,不管你是多么理智的大人,都是如此,但并非也十分肯定的说明在感情世界爱情是必须占了百分之五十,那要看当事人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