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后滨,赵璐璐,程锦 序言及目录 前言(1) 贞观,这是一个中国古代历史上最令人称羡的黄金时代。贞观之治几乎成为唐宋以后治国实践中理想境界的代名词。贞观之治的历史魅力到底是什么?其中一定有唐太宗的英明神武,有文武群臣的贤良忠直,有历史赋予那个时代特有的英雄气度,有让人有所感悟却又难以说透的历史智慧。 贞观之治的历史内涵,只有回到历史环境中去探询。当我们仔细研读史料,回望一千多年前的这段历史的时候,总是能够感受到那种特殊的历史魅力。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历经战乱的百姓对新王朝充满信心。尽管唐太宗即位之初“霜旱为灾,米谷踊贵,突厥侵扰,州县骚然”,既有内忧又有外患,灾荒的严重程度到了一匹绢才得一斗米,但是“百姓虽东西逐食,未尝嗟怨,莫不自安”。等到贞观三年(629)年成稍有好转,流亡他乡的百姓都纷纷回到家乡,竟无一人逃散。其根本原因是百姓对政府...
《共和国红镜头》第一部分图2《共和国红镜头》第一部分图3《共和国红镜头》第一部分图4《共和国红镜头》第一部分图5《共和国红镜头》第一部分图6《共和国红镜头》第一部分引言 杜修贤:著名“红墙”摄影师见过杜修贤的人都会说他是条汉子!是的,一米八的个头,宽阔的背脊,古铜色的脸膛,还有岁月的风霜染白的平顶“刷子”短发……构成了陕北汉子犹似黄土高坡那般浑厚雄壮、坚韧倔犟的独特气质。一旦和他相识,很快你就会发现这“独特气质”中隐藏着许多精彩的细节。比如,他从不给我介绍他那只端相机的手有何等奇功,可以稳稳托住按动1/4秒的快门。他只是用手夹着一根燃烧的香烟,烟已快燃到烟蒂,2寸多长的灰白烟灰虽弧形状弯曲着,随着他摆动的指尖一会儿举向嘴边,一会儿落于膝盖,烟灰却垂而不落,直到这根香烟吸尽丢在烟缸里,烟灰这才粉身碎骨。这是一种罕见的平衡之功,令我目瞪口呆……...
——把真实的历史告诉人民作者:张宏志概论 1958年兴起的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运动,不是什么人轰起来的,而是全国人民的革命意志随着客观的历史进程而自觉地迸发和组织起来的,它形成了人们追求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的思想潮流。那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没有剥削压迫;没有贪官污吏;没有劫匪盗贼;没有卖淫嫖娼:没有吸毒贩毒;没有瘟疫传染病;没有懒汉二流子;真正实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一个真正的太平盛世。那是一个火红的时代:广大工人、农民、干部和知识分子的历史主动性,聪明和才智最充分地调动起来了,人们作到了应该做到的一切;贡献了可以贡献的一切;完成了能够完成的一切;是一个一天等于二十年的火红的世界。那是一个人们的思想真正获得解放的时代:一切崇洋媚媚外,迷信洋人,美国月亮比中国圆的洋奴思想,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一切传统的陈规陋习,洋人的匡匡教条统统被打破;根据中国的实际开创...
02、秦始皇 在中国历史上秦始皇是一个令人寻思的人物,他在公元之前,就经过贾谊的责难。迄至近代,既受过章炳邻和萧一山的恭维,也受过顾颉刚和郭沫若的批判。可是我们的好奇心不能因这样的“褒贬”而满足。假使我们撇开嬴政的个性与作为,单说中国在公元前221年,也就是基督尚未诞生前约两百年,即已完成政治上的统一;并且此后以统一为常情,分裂为变态(纵使长期分裂,人心仍趋向统一,即使是流亡的朝庭,仍以统一为职志),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现象。我们也可以问,以欧洲人才之多,何以不曾在公元前后,同样由一个地方较偏僻,交通也不是顶便利的国家(有如波兰或保加利亚)作主,以几代的经营,打败英,德,法,意,奥和西班牙的联军,并吞他们的领土,断绝他们各国皇室的继承,并且将各国文字划一为一种共通的书写系统?这事不但在两千年前不可能,即使两千年后的拿破化和希特勒都不敢存此念头。由此可知,中外历史...
揭秘古代神秘行业:镖局春秋 作者:古彧朝华出版社 出版 导言及目录 导言 第一章何为镖局 何为镖局 镖局,最早的时候叫镖行,说白了就是“受人钱财,保人免灾”的行当,也就是凭借过人的武功,专门为别人保护财物或人身安全的机构。 古时候交通很不方便,客旅艰辛不说,还不安全,在这种情况下,保镖行业应运而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镖局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广泛,业务已经不再局限于承接、保送一般私家财物,就连地方官上缴的饷银也靠镖局运送。由于镖局同各地都有联系或设有分号,人们在生意中的一些汇款业务,也由镖局承当。后来,看家护院、保护商号、票号、银行等也来找镖局帮忙,当年北洋政府大臣李鸿章的家宅,就是由中国十大镖局之一的会友镖局派人保护的。...
23、黄巢 中国的民变,通常在开始时,带有几分离奇和神秘的色彩。其原因则是一般农民安土重迁,除非有剧烈的天灾人祸,很少机会能促使大量的人口铤而走险。并且纵使他们被投入变乱的大熔炉,也仍要通俗的宗教思想,有如苍天代黄天,弥勒再生等等传说与观念,发动精神上的力量,去支持其大规模的暴动。又要待这两种因素牵连在一起,酝酿到一段时期之后,这民变才引导出来某种有迹象可循的社会运动,使人们能考究其在历史上的真意义。 公元九世纪末叶黄巢所领导的变乱,不尽符合上述程序。虽说870年间,“仍岁凶荒人饥为盗”,曾构成变乱的背景,黄巢和他的身前领导王仙芝却不能在蝗灾所及的山东、河南与陕西奠立反叛的基础。黄巢曾一度称“冲天大将军”,也散放过一些谣言与谚语,去助长他的运动,但是宗教上的牵涉引用,却始终不是他运动之中值得注意的因素,也没有全民动员,促使女人和小孩子一并参与的征象。...
徐贵祥 韩秋云把上吊的绳子系好,踮起脚扯了两下,很结实,然后就从老桐树枝丫上爬下来,靠着树根喘气。韩秋云寻思上吊已经有些日子了,但在先前都只是念头,是想死给他们看看。 这一次,她是动真的。人家看不看,于她已是无所谓,她反正是活不下去了。要她嫁给梁大牙,那是死也不能干的。 梁大牙何许人也? 梁大牙是蓝桥埠富绅朱二爷的小伙计,其实多出的那颗大牙并不大,眼大耳大手大脚大倒是真的,到十七八岁的年纪,就长成了敦敦实实的一条精壮汉子,阔脸浓眉,膀大腰圆,坯子其实不差,按当地说法,脚大手大可以走四海镇五岳,命中主贵。只因为左边多长了一颗虎牙,生出几分邪气,福态像有点破损。蓝桥埠好心的老辈人怂恿梁大牙把那颗多余的虎牙拔了,梁大牙的老掌柜朱二爷朱恽轩却执意不让,说是父精母血,命里带来的物件,不是轻易可以糟践的。倘若他日遇到贵人,或有别的法子破贱取贵。因了自幼爹娘双亡,梁大牙是在...
在遇到她之前,它未曾后悔过自己是一只鸟。相反的,它有一对羽毛丰满,开合有力的翅膀。它十分满意因翅膀而享有的高贵的自由,那种飞掠一切,俯视一切的透彻淡定。可是它却遇到了她,那是一件令翅膀亦变得无能为力的事。它常常都能在这片水塘附近看到她。初春时节,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外套和靛蓝色的短靴,小手装在一双灰色的兔毛手套里面。女孩漆黑的头发梳着平顺的刘海,皮肤仿佛很少接触太阳般白得有些不真实,眼瞳非常黝深,让人想要沉溺探究。它可以感到她与一般女孩的不同,她不似受过任何不好的浸染,好像只是一直在清澈的水潭中生长的水草,靠近了便能闻到清甜草香。可是她看起来又是那么纤弱,过分瘦削的身体在大外套里晃来晃去,它看到大片大片的风钻进她的衣服里面,那么生猛地仿佛要侵吞她。这令它感到了十分心疼,想要伸出臂膀去护住她——它竟忘记了自己只是一只鸟。...
历史与未来刘继安(一)傅音从西雅图飞到旧金山,在机场才打了个电话给我,令人措手不及。我立即驱车去机场接她。进城后我们先去了“唐人街”,在一家新开张的“四川饭店”里吃了一顿久违的家乡饭。傅音还在斯坦福大学攻读计算机博士学位,业余时间替大名鼎鼎的IBM公司的一家研究机构“打工”,收入不错,帐单是她付的。回到圣乔治敦大街我的住处后,我才想起问她:“怎么搞突然袭击?”她悦:“最近几天闲了下来,就想见见你。”我很感动,拉住她的手,试图亲吻他,可是她灵巧地一闪躲开了。我笑了:“还是那一套,男女授受不亲?”她说:“至少在没正式结婚之前。”我说:“我已经没有耐心了。”她笑道:“骗人,我不在的时候,肯定有不少女孩子围绕在你身边吧?”我说:“那你仔细搜搜看,看能不能找点什么可疑的东西出来。”...
自序 快有十年了,我的生活一直局限在很小的圈子里,单位里不上班,亲人和朋友大多在千里之外,身边只有几个朋友,平时也少有往来。我似乎是喜欢上了独来独往的生活。其实也不是喜欢,是无法。一个人呆在家里是够难受的,但出门去忍受别人的各种习惯,或者让别人来将就我,似乎更难受。我不吃酒,怕麻辣,也不打麻将纸牌(不会),坐下来还喜欢一本正经地谈文学。要对上这样的人,似乎比找“同志”还难。同志还有俱乐部,还有某些固定场所。在成都,据说《四川日报》门前的阅报栏是“同志们”的活动地带,像以前那种英语沙龙,有点约定俗成的意思。成都是个十分可以享乐的城市,遍地酒吧,茶馆,美食,中高低档一应俱全,工薪高薪,蓝领白领,都有各自消受的阵地。我呆过七个城市,我可以肯定地说,这里人的生活是最灿烂的,灿烂如罂粟,有些奢靡,有些邪乎。但我还是很寡淡,跟年幼的儿子打打“算术牌”(我和儿子自己研发的)...
第十四章 明朝:一个内向和非竞争性的国家 明朝,居中国历史上一个即将转型的关键时代,先有朱棣(明成祖)派遣郑和下西洋,主动与海外诸邦交流沟通,后有西方传教士东来叩启闭关自守的大门;同时,明代又是一个极中央集权的朝代,中国历代各朝无出其右者,而明太祖建立的庞大农村集团,又导向往后主政者不得不一次次采取内向、紧缩的政策,以应付从内、从外纷至沓来的问题。这些发生在有明一代错综复杂的历史事件,使明朝历史具备了极纵横曲折的多面性格,致令学史者必须谨慎细心地厘清,才能洞见真相。 中国历代创业主中,只有朱元璋的出身最为微贱。公元1344年,旱灾与饥荒降临到他的故乡时,数星期之内父母和长兄相继去世。当时其既无资财购置棺椁,朱元璋和他另一位弟兄只好自已动手将他们草草掩埋,自此各奔前程。这位明朝的始祖,初时在一所庙宇内作徒弟,任杂役,当时尚未满16岁。不久之后,他成为一个行脚僧,在淮河...
他曾经称自己是"最后的American。"事实上,他看上去像是世界上任何国家的人,唯独不象American--他那咄咄逼人的英国口音,他的贵族血统以及他那付天生的笔挺的身架。我每次听到他说这种话心里就会暗笑。说到底,我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你一个外国人,就算是个像他那样一个好心肠的人,怎么能夸这个海口呢?只有到现在,我才开始意识到他话里的真正含意,而且只有到现在,我才看出他对America的真正含义是多么情有独钟。那是一九七四年夏天,当时越南战争正把整个国家搞得四分五裂。在我们周围,America原来的那种不可战胜和乐善好施的形象正在土崩瓦解。我组织了一群人到他那所俯瞰旧金山海湾的夏令寓所去探访,一行大约十五个人,其中大多数是我的学生,还有几个是和我差不多岁数的长辈,他们无法接受年轻一代出于道德上的义愤在社会上发表的对America的非议。在大学里的课堂上,我每天都会遇到这样的非议,但是我坚持不去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