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前,别说爱我!》序总觉得有些事已经是上天注定好的。我虽不信命,可有时也会把不好的事怪在老天身上。人活着,要受罪、要受苦!我不想这样受苦受罪的活着,太累!所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不喜欢的事情会被我立刻忽略掉,不想承受的事也会千方百计的被我甩开。我希望我的生命是一条直线,简简单单的到头就好。有一张好看的脸令我很烦恼。我常被人形容成漂亮秀丽。父母的长相明明都很大众化啊!为什么我站在一群小孩中就一定是那个被说成是最标致的呢?!如果我不是基因突变种就一定是他们打哪儿拣回来的。和父母在一起,每次遇到熟人时都会被抱着亲来亲去。女的,就又掐又拍我的脸蛋;男的,就用硬刺刺的下巴在我脸上蹭来蹭去。无论是哪种方式,倒霉的都是我那被称为“可爱漂亮”的脸,这样做是很痛的耶!他们到底知道不知道?!后来,我索性见人就躲,大不了被人说成“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礼貌?”再往后,我就成了他们口中...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欢迎大家-↖(^ω^)↗-《姐姐,默默的被吃吧》第一章 夜,很缭乱凌晨一点多钟,唐荞一边挂在电脑前偷菜,一边滋溜的吸着泡面。那谁家的狗都已经咬了她两口了,一共掉了一百个金币,她真心的心痛。吸吸鼻子,唐荞咬牙切齿的在那条小黑狗咬她之前,摘下最后一把草。她最最最讨厌别人开个红土地在那里种草了,种草就种草吧,还要养条狗。唉,这些人简直就是黄世仁再世,周扒皮复活。东家偷完偷西家,正当唐荞偷的不亦乐呼时,手机铃声忽然响起。顺便说一声,唐荞的铃声是那首《百鬼夜行》。所以,当手机铃声响起时,唐荞一个激灵,差点将手上的泡面扣电脑上去。手忙脚乱的将电话接起,电话那头嘈杂的声音,另唐荞不自觉的皱了皱眉。这帮小青年,就不能玩点斯文的吗?...
文案此文思想有问题,不喜者慎入!写在前面的话这是魔鬼在我脑子里种下的又一个奇怪的种子,是个很乱的故事。 不喜欢的同志,请慎重! 同道者,多提宝贵意见! 我尽量保证速度!第一章我叫苗想想,很多人一听到我的名字,都会说,瞧这妈妈多会起名字,想想天天念叨,天天让她思考,天天叫她动脑,这闺女的脑子还会笨?呵呵,这也太抬举俺老妈了,这“想想”可不是起给我听的,她是在提醒她自己。听说生我的时候,把老妈那疼的,她说,“痛定思痛”,觉得很多东西都是没想清楚,所以走了岔路,例如,为什么那么年轻就把自己嫁了?为什么既然把自己嫁了,还是想不通,那么年轻又要了孩子?结果,灿烂芳华却献给了柴米油盐,所以,应该想想,什么事情都要想想,什么时候都要想想。...
本店定制10位生日QQ号,出售789位精品QQ靓号,客服QQ:8898856《今夜离港》作者:兜兜麽非V章节总点击数:174164 总书评数:2509当前被收藏数:2469 文章积分:34,838,476文案:一个狡猾早熟的洛丽塔和野性难驯的社团大佬,针尖对麦芒,你来我往的故事。大厦天台上一根烟的时间识得龙兴帮陆显,从此生活偏离轨道。你是一叶小小帆船,今夜偏离轨道,随风而行,颠覆人生。一百五十多年来,它就在被遗弃中成长,在东方与西方的夹缝中妥协求生存。她的历史就是一段梦的轨迹。 奇怪的是,任何来到这里的人,都也像逐渐的走进了她的梦境般,跟着她成长;而且奇迹似的找到了他们的梦,而且不想离开。...
文案:带著伤重的朱靖回天山,功力丧失的侯雪城冒著危险,前去天池为朱靖寻得冰鱼内丹。回程路上尊皇箭与寒难州出现,朱靖、侯雪城二人功力不敌,双双跳入山崖逃避追捕。身无分文,为让朱靖能有疗伤场所,侯雪城易容跟著华昀霞回到风华山庄。好容易朱靖从鬼门关回来,风华山庄情况生变,两人不得不离开,却又再度遇见寒难州!侯雪城决定与寒难州前往九皇爷府。他不怕任何屈辱,束手就擒,至少能保全朱靖一条性命……第一章雪色连天,无垠无涯,千山鸟飞绝的天山是天下知名的,侯雪城一行三人日夜兼程,一路换马,到天山脚下,已是十日之后。宫主回宫,那是何等大事,在尚未到山下五百里,已是一连串的响箭冲天飞起,一路路人马前行后随,侯雪城却目不稍瞬,坐在马车车首,只是凝望前方。...
第一章 「Josh was charming,caustic,explosive,sexy,capable of moraloutrage,and a ic to boot……Oh,my God!」痴痴瞪著电脑萤幕的江若悠蓦地迸出一声叹息,那叹息,轻微、颤抖,蕴著隐隐约约的甜蜜。 哦,她的Josh,TWW(The West Wing)剧集里最迷人的角色,她可爱的白宫副幕僚长,迷人、善讽刺、富冒险心、性感、不受无谓的道德约束,还带著点漫画般的喜剧气质,哦,天啊,她真是爱死他了! 一面在心中赞叹,她一面继续浏览英文网页的内容,迫不及待想知道诠释Josh的演员Bradley Whitford当初接下这个角色的过程。...
第一章 拨开附在额前的黑色短发,青年抬起头,眼前这座漂亮的宝蓝色高楼就是今后要工作的地方了。 他叫丁翔,今年23,S市某大学应届毕业生。今天是他第一天上班实习的日子,和其它毕业生一样,几天前他就将从学校到单位的路来来回回熟悉了个透,但还是觉得不踏实,特意挤了一个半小时的电车匆匆赶了一个大早。 八点十分,离上班的九点还有些富裕,这才记起走得匆忙,没有来得及吃早餐,胃已经隐隐痛了起来。连忙四下张望着有没有早餐出售。 不愧是S市的中心地带,虽然走过了几家永和豆浆、九百碗老汤面和肯德基,可是找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一家排挡或者小店,看看时间在一点一点地流逝,丁翔的心中不由得着急了起来,不吃早饭是不行的,可是要让他在九百碗这样的地方吃一顿早餐——实在是一件心痛的事情。毕竟像他这样一个大男孩,在那里可不是几块钱就能够喂得饱的。相比之下,街边两块钱一大个的熏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