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说起伊思寒,堰国上下大多数的人都知道他。这伊思寒一年前以十五岁的小小年纪就成为天下第一府月府的府主,同时也是整个武林的尊者。暂且不说他在江湖上的地位如何尊贵,一身的武艺如何的高强,容貌如何的出众,单他是与当今太子关系极佳这一点,就令无数人对他敬畏三分。要说此人若生在其他时候,那得到的别人的尊崇是绝对无话可说的,可是生於由天神庇佑的堰国,那如此被人津津乐道就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了。真地说是天下无人不晓的话,也许连刚懂事的孩童都知道大堰国有一位极其尊贵的七皇子,这七皇子可是真正的天神,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寻常百姓家,哪个敢对七皇子不敬,即使七皇子与太皇,皇上和当朝王爷之前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也没人敢说七皇子一句不对。甚至有人把七皇子的画像供奉在家中,以求得到天神的保佑。所以,尹思寒一个小小的江湖中人,虽然能力不俗,可比起天人般的七皇子来说,那就是鲁班面前耍斧子—班门...
一、回乡 母亲发来电报,要我速速寄四百大洋回去,也没写明要那么多钱干嘛。好容易打了个电话到镇上,听接电话的舅舅说是母亲要拿那些钱帮小弟娶亲。我觉得奇怪,小弟开春就死了,都下葬两月了,母亲莫不是伤心得糊涂了吧? 我刚好辞了差事,又担心母亲,便收拾了个箱子,踏上了回乡的火车。我谋食在北方,回到那个南方小镇要坐八天的火车。站在月台等车时,我缩着脖子,低头抽着烟。雪早上就停了,清扫过的地上结了层薄薄的冰霜,踩在上面“咯吱”作响,口里呼出的白雾在空气中渐渐消逝。后面突然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我还没回头,便看到身边跑过一个小孩,衣裳褴褛,接着是个胖女人,穿着貂皮大衣,边滚边叫:“小偷!捉小偷!”等车的都看着,连动都没有动,只用眼珠子转了转,跟死鱼一样。很快地,两人一前一后隐入了人海中。...
极道之爱鐵牛大仔:這個臭小子又擱來咱們店裡亂來,好幾個客人都被來抱怨。『氣死!三天兩頭就來,真正是打不知死的!』阿男;甲抓去後面綁起來,恁爸今天心情祝壞,剛好打人洩忿,這次絕對要把他打得一年無法下床。你們去前面看著不要又有其他人來這裡鬧‧雄仔帶領手下離開不到五步‧裡面已經開打哀號慘叫之聲不絕於耳。阿扁:把他丟到市內醫院門口,教訓一下就好,不要鬧出人命。幽幽醒來,嘉軒又是躺在熟悉的醫院裡‧自從一年多前在這間柏青哥店遇到鐵牛大哥以後,整個心已飛到他的身邊,粗獷的外型,絡腮鬍、憂鬱的眼神、尤其那兩道濃濃劍眉早就一劍刺穿少男心,以及那『肖年仔,手氣不錯喔』充滿磁性嗓音不時迴盪在腦海裡。輾轉得知原來他是這家店的老闆‧可是一個大二窮學生,父母早死,全由親戚接濟,生活都快成問題,只能偶爾逍遣那來那麼多錢每天逛電動玩具店。也不知那來的勇氣開始每天去搗亂只為吸...
我家的佣人是从乡下来的,所以皮肤不会很白,是标准古铜色的肌肤,他叫:“志豪”今年27岁左右。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我已经迷恋上他的肌肤了就是他来我家工作的那一天。我家是做生意的,所以需要一个男人来搬货。 在一个炎热的下午,他努力的在阳光下搬货,由于天气实在是太热了,汗流满身,把他唯一的衬衫都湿透了。就在这时,我妈看见他也很努力的工作,所以就叫我去告诉他先休息一下吧!等一下在搬。我就照着妈妈的吩咐去告诉他,手里还拿了一杯水,这不是我妈吩咐的哦!是我特意送去的,就在我走快到的时候,他居然他衬衫给脱了。哇!第一次看到他赤裸的上半身,真是太迷人了,尤其是他的腋毛,下来就是那两粒如钱币的||||乳头,还有旁边稀少的毛,在他肚脐的下方,还有一撮黑色的荫毛直接延伸到他的裤裆里,看到他肚脐周围的荫毛,真是迷死人了,看到我都发呆了。这时,我是从他的叫声中吓醒的。他问我:“怎么了”...
车上调教周五6:30 p.m,忙了一整天,只想快回家好好泡个热水澡,洗去整个礼拜累积的疲劳。无奈目前还在捷运上,而且下班的人潮加上周末夜出门狂欢的人群,使的原本已经拥挤不堪的车箱在西门站硬是又挤进了一堆人,逼的我紧靠着车窗无法动弹。忽然,一阵迷人的味道传进鼻内,是前方的一位大男生身上发出来的淡淡体味,硬挤进来的人群把我推挤到他身后。他身穿宽松的白色nike球衣,下面是一样宽松的红色篮球裤.个子比我高一点,目测大概有185cm。球衣罩在宽阔的肩膀上,无袖的设计裸露着少年臂膀结实的肌肉线条,仔细看还可微微看见腋下黑色的毛毛。球衣下摆微微塞进短裤裤头,显示出紧实的腰和窄小的臀部轮廓,篮球裤薄薄的布料紧贴着腰部以下的臀,勾勒出挺翘的臀型。再往下露出的是两支光滑结实的小腿和一小段散布着细细腿毛的大腿。从他全身结实的肌肉线条和古铜色的肌肤,一看就知道是常在奔跑运动下形成的样子。...
他和他的故事-情事[伍亦威篇]01今天又是一个闷热的四月天,今天我又好不容易熬完无聊的要死又没用的上课日,我一个人走在学校附近的商店街,今天是星期五,我的社团棒球社每个星期五是不 练习的,所以一下课我们就自由了,我们棒球队,由於是赫赫有名,所以练习方式很辛苦又激烈,所以不练习的日子,棒球队的人都很高兴,加上後面两天学校都不 上课,只要到学校参加半天的社团练习,我想除了我以外的家伙都很喜欢星期五吧!我很讨厌假日,正确的说我不想回家,我的家有的只有那个酒精中毒,靠著政府 低收入户的救助金过日子的酒鬼老头罢了,烦闷无目的的到处乱逛,现在的我真的是一肚子火,正当我不爽的低著头踢著小石头时,我似乎听到了我的名字……。...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天生冤家前言这小小的愿望促成了《天生冤家》的诞生,它的情节比较轻松,所以写的时候一直保持着愉快的心情。而在脑海中浮现的画面,情节,基本都顺利地变成了文字。在网路上连载的时候,杜邦云很受大家的喜爱,还因为他性格上的强势,得到了『粉厉害的驯兽师』的称号,笑~!我亦很喜欢黎晨远,虽然他刁蛮任性,常耍手段,但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单纯的人。不过我很喜欢看电影,平日里收集了不少电影光碟,反覆看了好几遍的有《魔戒》和《哈利波特》系列,我也看同志电影,但很少,推荐大家《伦敦故事》(或译作《墨利斯的情人》,风景和人物都很唯美,感情也很细腻,整个故事能让人回味很久。...
动动耳朵,天气好热。讨厌夏天,比起来冬日更是可爱,我尽可以翻着肚皮在窗台上、毯子里晒太阳,不用在冰凉的瓷砖地上打滚。再次翻了个身,幸亏主人对我很是好,就算桌案上的尘土可以画画儿,地面和我喜欢睡觉的沙发永远是干干净净的,让我想怎么躺就怎么躺,想怎么打滚儿都行。不过……好像还是太热了些。摆摆尾巴站起身,缓缓朝房间的角落走去,主人正坐在那里面对一个方方正正还会发亮的箱子——好像叫电脑吧?总之那是他和我食物的来源,主人说过,没有它我们两个都会饿肚子,所以我也就宽宏大量的不去和它争风吃醋。小心绕过一大团乱七八糟的线路——虽然我以前挺喜欢缠这些好玩的东西的,不过自从上次被刺过之后我就对它彻底丧失兴趣了——我尾巴尖上的毛都焦了呢,主人说那是叫做“电”的东西。真是奇怪,明明是看不到没有尖角的东西,为什么会刺得我好痛呢?...
你看见地狱了吗?我看见了,那是一个专门为我而设的地狱。 ──Kay Chen这个时候,台北明明就是雨季。但是打从好久好久以前开始,所谓的毕业旅行,都是在快要去到烂掉的南部举行,这次比较特殊,学校实在是拗不过学生们强烈反抗,每次都是去南部,而北部的都市风气都没机会体验!啊,这就是中部学生,中渚高中的学生们所要求的。他们这次一定要革命到校长、学务长、各个主任点头答应让他们到北部!革命是成功了,可吃苦头的反倒是学生自己,这个时候,台北明明就是雨季!向德恩第一百零三次叹气!如果不是要来台北,如果不是下雨只能坐在车上游玩观赏台北风情,而早早到设备不错的饭店休息,如果不是今晚要睡在一起的其他三个死党提议玩什麽国王游戏,他他他……就不会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