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璧皇朝明帝十一年二月 京城如果有人问除了当今皇族谁京城最显赫的一族?答案无疑是沈家。沈家很久以前就是一个很有名望的家族,十多年前在素有商界神童的沈家九子的带领下更是囊括了几乎各行各业的生意,在金璧皇朝几乎成商业霸主地位。五年前,沈家长女沈洛淑被选进宫去,第二年就喜获麟儿,为明帝添了第一个皇子,母凭子贵被封为淑贵妃成为仅次于皇后的六宫第二把交椅。入宫五年生了三个皇子分居第一、第二、第三顺位,如无意外将来的太后非她莫属了。沈家一干大小也因此顶上了国丈、国舅、郡主的名号,地位更是直逼皇族。清晨,城门方启,街道两旁店铺的大门大部分还是禁闭着的。白日里熙熙攘攘的京城主道此刻仅有零星几个行人匆匆而过。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在小巷里探头探脑,仔细观察过往行人……好像没有追兵,好!城门就在眼前,自由就在眼前!小巷里面的那个人拉了拉身上的包袱,一提气用只比三流武艺高一点点的轻功向城门...
《报任安书》节选——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意气勤勤恳恳,若望仆不相师用,而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是也。虽罢驽,亦尝侧闻长者遗风矣。顾自以为身残处秽,动而见尤,欲益反损,是以抑郁而无谁语。谚曰:“谁为为之?孰令听之?”盖钟子期死,伯牙终身不复鼓琴。何则?士为知己用,女为悦己容。若仆大质已亏缺,虽材怀随和,行若由夷,终不可以为荣,适足以发笑而自点耳。…………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鬄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支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传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节不可不厉也。猛虎处深山,百兽震恐,及其在阱槛之中,摇尾而求食,积威约之渐也。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入,削木为吏议不对,定计于鲜也。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
人活这么大谁没有抽得时候ni,偶今天就抽了。刚上鸟短篇还在说干脆拿来当长篇的楔子……结果偶真的又写了将近5K的第一章……既然胡来了第一章,自然有后面的。想来七略才不过2W,偶也来凑个热闹好鸟~~希望偶可以顺利平坑。如果要给平坑价格时限,偶希望是一万年~~还是一句话,PIA吧,尽量PIA顶着锅盖遁逃因为还有一句话:下一章不知道啥时候会上阿~~~=偶是第一章的分割线=1戚少商的酒到了那天晚上就完全没事了。但是他没起身,就在一堆软乎乎的衣服里躺着。好像他这辈子都没这么躺着过,总是打打杀杀的。或者要救别人,或许要别人救。走在路上,要前后的担心着。骑在马上也要前后的担心着。更别说吃饭睡觉甚至上厕所都没有放松过。...
《招租》番外《连锁反应》(完) by:茶点正文: 我在17岁那年遇到闻衡,当时他21岁,还不是火枫的老大,只是老大的儿子。我跟了他8年,他29岁的时候,不仅仅成为了火枫的老大,还坐上了光明市地下教父的位子。而我,是他最信赖也最亲密的人——人人敬而远之的杀手展翼。 爸爸给我起的名字,他希望我能够自由地展翅高飞。他是个很有学问也很平和的人,我想我性格中的淡漠就是遗传了他那部分基因。而我的容貌,则得自知书达理的妈妈。她是个很有风韵的女人,跟爸爸站在一起,堪称珠联璧合。我,则是他们精心养育的儿子。 爸爸妈妈很注意培养我的兴趣,但是并不强迫我学什么。我从小好动,他们就让我进了武术班,后来兼并学习了空手道和跆拳道。我喜欢激烈的打斗,那让我有一种游离人世的快感,所以后来我成为一个残忍的杀手也算是情理之中。 16岁的时候,双亲意外死亡,爸爸的一个哥哥成为了我的新监护人。但是我不喜欢他看我的眼神...
阿杰绝对是我在北京见过的最酷的酒吧侍应生。当他第一次来到我们酒吧谋求一份工作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好几个月了。阿杰是从新疆来的外省学生,在北京的大学学习外贸商务。他有着一幅典型的西北帅哥的特征:浓眉大眼,坚毅挺俊,身材更是像个专业运动员一样的好。除了拥有天赐的阳光英俊的外表之外,阿杰还特别会收拾自己,他的穿着让人感觉既另类又合身,越发衬托出了他的酷和帅气。最IN的是,阿杰在他的右臂上面刺了一只展翅欲飞的猎鹰,当他穿着T恤或是紧身背心的时候,你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健壮的胳膊上面那漂亮的纹身。尽管我们工作的酒吧是一家同志吧,而且我也知道他是同志,但我从来都不敢奢望阿杰会看上我这样一个平凡普通的男孩。不要说我太自卑,因为阿杰他实在是太帅了,自打他来我们酒吧工作之后,每天晚上来这里想讨他欢心的色狼们就像一窝苍蝇一样络绎不绝。而我总觉得自己长得很普通,身体也很单薄,说好听点是...
身为玉莲教徒,不论生死都交付予玉莲教,如要离教,便需尽废全身武功,挑断一根腿筋,折断一支手臂,再受「天裁」割舌,最后弃之荒野,纵使教主亦不例外。看破权势名利,只想与仇焰做一对凡夫俗子度过余生,凌霜不惜受刑离教以明心志;但当他以为可以就此换来永恒的爱情时,才发觉仇焰是假、小莹是假,过去的一切都只是朝廷为了杀他而设下的计谋,只因为不懂情爱的他被爱所惑,而蒙了心智、失了双眼,看不出隐藏在仇焰眼底曾经的恨……《注定》(下) 作者:风起涟漪没人能说凌霜没有威慑群雄的霸气与魄力。当没有任何利刃在手的凌霜,身上沾着鲜血,平静地由山门大道慢慢走向山脚驻扎的叛党大营时,几万叛徒各个手持凶器,却没有一人敢走上前来,向那个目光平静的男子砍上一刀。...
第一章 彷佛是个预兆! 冉伶在早上惊醒,睁开双眼, 一时之间不知身在何处。逐渐,认出天花板,在自己的居处,在自己的床上,闹钟告诉冉伶已经快七点半,该起床了。 冉伶静静地躺在床上,望著天花板,那个不是梦,是个回忆,回到梦中来。美丽的场景,残酷的现实。那天冉伶没有掉眼泪,甚至没有一丝不悦或悲伤的神色,一直微笑著,看著学长结婚。婚宴很盛大,宾客云集,以前同学校的客人都坐在同一桌。冉伶熟练的武装自己,和认识的人寒喧。当年,冉伶毕业,等著当兵;学长,新郎,刚退伍,立刻就结婚。 冉伶身手按掉闹钟,坐起身,不要去回忆了。人类通常都有忘却痛苦经验的本能,冉伶怀疑自己缺乏了这样本能,明明痛苦,一切却又清晰如昨日种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