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境与现实(一)我总是在做梦,做着同样的一个梦,一个关于雪的梦。 蓝色的背景,白色的精灵,轻微的细风。蓝白的交界,雪花轻盈地飘荡間一身蘇格拉底裙的女孩伫立其中,抬头仰望,伸手触摸,无法言语的表情。一个声音因空而起。女孩寻声回头,一个身着蓝衣绅士装的男生站在身后。女孩很是奇怪:“何方神圣呐你?”男生双目注视前方的女孩,面带微笑,右脚稍微向后一挪,左手平放在腰前,身体上部向前倾斜15度左右彬彬有礼地行了一个绅士之礼,温文而道:“我是王子。”女孩大大吃了一惊:“王子?棒棒堂的啊?!那敖犬呢?可是,你怎么看都不像……”男生不慌不忙地解释:“不,我说的是,我是你的王子。”女孩瞪大着眼睛一脸惊愕似乎发现了新大陆:“我的王子?我的妈妈咪啊!这个世道还有王子啊?”男生看着女孩:“是的,我的公主。”女孩恢复常情,挥挥手:“还公主?少来了,多半是骗笑骗陪骗感情的花花公子。”男生再次...
Chapter.1作者有话要说:本人第一次用第一人称写文,有点不太习惯,中间还夹着其他人的一下第三人称,如果大家看着很乱请及时跟我说,我会做出调整~请多多指教~ 每天早上虽然都定了闹钟,但是我都会在闹钟响之前5分钟内自然醒过来,然后盯着闹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继续假寐,而在闹钟响起的那一秒第一时间里把它按住以免吵到周围的人……虽然觉得这样做很无聊,朋友们也经常无奈的告诉我醒来了就可以直接起床,像我这样拥有准时的生物钟根本没有必要买闹钟。其实我试过,如果没定闹钟那我一定会睡到中午才会自然醒……所以我还是很需要闹钟的,也一定要等到闹钟响了才会起床!除了‘闹钟定律’外,我还有很多其他这样的‘怪异’习惯,而我称这是我个人的‘人生规则’。...
那金枝 第一章 1918年,也就是民国七年,那时候北京城还有城墙呢。内城的城墙是一个小圈,南面还套着一个大半圈。如果你是一只鸟,从天上看北京城,好像一个大洗菜盆子里面泡着一个方方的冬瓜。 在内城南墙的西边,是宣武门,跟东边的崇文门对称,表示皇上治国靠的是枪杆子、笔杆子的意思。门内是政府机关和皇亲国戚、达官显贵的住宅区,门外是商业娱乐区和平民百姓乃至三教九流的住宅区。宣武门、前门、崇文门外一溜儿,特别是前门外,集中了京城主要的商业和娱乐机构,是那个时候的京城CBD【CBD: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中央商务区,如同今天的北京市朝阳区。(编者注,全书皆同) 】,虽然行政级别不高,但是银子特别多。...
《Fly,我的王子》作者:丽雪飞引子 齐思哲,是大我一级的学长。听说他是丰田总裁的令子,家财万贯,身世非凡,身高八尺,而且人长的也十分帅气。能够得到无数女生的追捧,那是理所当然的啦!而且齐思哲酷爱赛车,是Fly车队的有力车员,因而家里的赛车也是一排一排的。听说他的车技实在他的朋友当中是最棒的。但是后来在一次飙车比赛中出车祸到国外治疗(具体事件后面会详细介绍,)一年后回校因休学一年而留级到我们级部。他成了我的生命里的传奇…… 江晨,是我们隔壁学校——中州工高的风云人物。他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仪表人才,才华横溢,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是学校摄影系的风流才子。他虽然放荡,但他不羁。他酷爱篮球,飙车也是他的一大爱好之一,他是零4越野的高手。老爸是星丽佳设计公司的CEO。作为中州工高的帅才追求他的女生当然是数不胜数。但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他、他竟然会看中我……...
1.回到故乡二十八年后,杜仲才第一次回国,那已经是世纪末的最后几天了。回到故乡的那个城市后,他发现自己几乎不认识什么人,也几乎没有人认识他了。他在H城陌生的街道上到处游逛,茫然四顾地站在十字路口,必须不停地问路,才能去往下一个并不确定的目的地。他觉得这种感觉有点像以往很多次在世界各地旅行——那些擦肩而过的面孔中,既没有朋友,也不再有仇人。没有朋友的日子,杜仲曾经历了许多年。那种感觉对他来说,就像俄罗斯的冬天一样漫长而熟悉。但没有仇人的感觉,却使他感到失望与空落。他觉得自己像一片被风刮掉的树叶,偶尔飘落到这里,不会有人对他多看一眼。杜仲第一次发觉,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如果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仇人,就像在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找不到地方坐下来。...
『状态:全本』『内容简介:为什么只因为人家家里有只同名的小狗,就好像被卖身了一样啊~~~如果窦娥在,她会理解我......』--章节内容开始---作品相关 豆板轶事(狗狗番外篇)小的时候表作孽,以免会有现世报作品相关 寻找我的Mr.Right-高中卷她是逆来顺受的受气包,他是闷声不响的老“流氓”她是满脑坏水的死小孩,他是暗暗守候的烂好人,偶卖膏的,兜兜转转,哪里才是我的Mr。Right?============================================================================恶搞恶搞,再度出山恶搞。学习任务重,工作压力大,进来放松放松。...
没有阳光的幸福: 付出真爱,没有阳光也幸福 大门打开的时候,我吓了一跳——那女孩好瘦啊!瘦得我都怕忽然来了一阵风把她吹走。她和我差不多的身高,一头漂亮的披肩直发,比起我的不足十五公分的短发,淑女得一塌糊涂。 我并不习惯闯荡,但毕业以后我却选择了留在这个忙碌喧嚣的城市,选择了匆匆忙忙地追求我的梦想。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的梦想究竟是什么,我更不知道我在追求的究竟是什么。但这并不妨碍我小有成就,一年以后,我便在这大都市里立稳了脚,可以闲适地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了。 我最先做的事是找一间住起来舒服的房子。这以前,我住在一间小小的隔间里,只有一席栖身之地,燥热的夏天,我每天洗一个澡都成了难上加难的事。如今终于可以脱离苦海,于我而言,这就是幸福生活的开端了。...
暮光之城3-月食第1节:序幕 月食 谨以此书献给我的丈夫,潘乔 感谢你的耐心、关爱、友谊和幽默感 以及心甘情愿在外就餐 也感谢我的孩子们,加布、塞斯及艾利 感谢你们使我体验了那种 人们甘愿随时为之付出生命的爱 火与冰① 有人说世界将终结于火, 有人说是冰。 从我尝过的欲望之果 我赞同倾向于火之说。 但若它非得两度沉沦, 我想我对仇恨了解也够多 可以说要是去毁灭,冰 也不错, 应该也行。 ——罗伯特·弗罗斯特 ①FireandIce:《火与冰》是二十世纪美国最著名的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Frost,1874-1963)颇受欢迎的一首抒情诗,作于1923年。在诗中,弗罗斯特比较分析了火与冰这两个极具毁灭性的力量,并在开首两句道出世界毁灭于火或者是冰的可能,并用火象征激情和欲望,用冰象征冷酷和仇恨,诗中有很多值得玩味思考之处,需考虑其时代背景,在此不再赘述...
逆行天下作者:闫灵 第一卷 后宫三千战 一、大婚 龙旗飘展,笙鼓齐鸣,天阶之上尽铺红毯,今日是魏帝尉迟尊迎娶大金公主的日子,尽管魏国宫廷一向崇尚节俭,今日却也破了先例大肆铺张,到让不少人惊诧不已,大魏与大金此刻仍属敌对,和亲已算是件骇事,缘何还将婚礼办的如此隆重? “陛下——请陛下为千千万万的子民着想,此女乃我大魏的公敌啊!”跪倒在红毯边缘,几乎五体投地。 金云溪攥紧拳头,她一开始就明白自己的身份不会受到欢迎,如今站到了这个四面楚歌的异国,才真正感受到什么叫孤单!一只厚大的手伸过来包住了她的拳头,拉着她继续往前走,这男人就是她的丈夫,虽然并没真切地看过他,但这双手已经让人觉得安全了,起码从生理上有这种感觉。 “陛下——听老臣一句劝吧!遣走此女,大魏将会同仇敌忾啊!陛下!”所谓忠臣大多都是如此直率,虽然时机选得过于巧妙,巧妙到可以让皇帝当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