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传之采薇》by 姬泱1从小娘就和我说过,女子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嫁人,而且要嫁的门当户对。我的父亲是朝中宰相,我的母亲是父亲的正妻,这样的尊荣自然让父母为我选择夫婿的时候万般挑剔。可自从一次偶然的机会,祈王永嘉看中了我的妹妹,小我一个月的苻妤,她是父亲死去的小妾刘姨娘的女儿,温柔可人,我见尤怜。永嘉是当今最钟爱的兄弟,一母同胞,自是尊贵无比,他向父亲提了亲,可当父亲奏明皇上的时候,皇上并不同意。苻妤的母亲出身实在不好,要她做王妃有辱皇家尊严,所以婚事做罢。原本这事到这里就可以解决了,可永嘉好象真的喜欢上了我的妹妹,他去求太后为他做主,太后很疼儿子却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她选我作王妃,因为我和苻妤是同胞姐妹,并且同时赐婚苻妤给靖南王。这样的决定让永嘉和苻妤永生难见了,靖南王是云南的藩王,他们认为苻妤毕竟是相府千金,做一个王妃并不辱没靖南王。...
文/清响当大律师遇上小毛贼一“今天辛苦了,大家再见!”“赵律师再见!”笑着和众人打了招呼,赵格非边朝门外走边穿着西装外套。众人也在收拾东西,一派下班收工的繁荣景象。其实往常都是由赵格非垫后。他对工作的执着和狂热不是一般人可比,当然成就也非一般的高。年仅二十八岁的知名律师,从来都是接最棘手的案子,且无往不至,战无不胜。功成名就,一时风光无限风头无俩。今天赵大律师急着下班是有原因的,因为今天是白雪的生日兼他们相识两周年纪念。他要赶着回去帮白雪庆生。事务所众多女性看着她们的偶像笑得一脸幸福的样子,又是跺足又是叹气——赵大律师私生活十分神秘,曾经让事务所里的未婚女性狠狠花痴向往。然无异于晴空霹雳般的,原来赵大律师已经名草有主。除了工作,其它心思全系在了这个神秘的女朋友白雪身上。...
“哥,晨云呢?你看见他了吗?刚才还在屋子里的。”简单地换上衬衣西裤,元嘉并不在意在元舜面前裸露全身,甩甩金色的短发,他脸上露出迷人的笑容。只瞥了他一眼,元舜继续用报纸遮住自己的的脸。“拜托,现在是早上,不要拿你那一身肥肉出来现好不好?很倒胃口呀!”“元舜!你说什么!”“元嘉,我可是你亲哥哥呀!有点礼貌好不好?”报纸下的脸看不到表情,口吻却是很严肃的。“既然是这样,那亲哥,你把晨云让给我吧!”“元嘉……”似乎有些震惊,元舜看着元嘉一脸的顽皮突然明白了什么,又低下头去看他的报纸,眼睛却飘向门口走来的身影。“元嘉,你又在胡说什么?”门口的人一身紧身衬衣,领口微张,手里捧着一束黄|色的郁金香。“元舜,花种得很漂亮哦!”...
劫缘 BY neleta 文案:天生智力缺陷的刘天赐不只一次“抢劫”别人的财物,而被抢的人却总是同一人...这个小“劫匪”?谁那麽倒霉,总被他抢? 这个给爹爹, 那个给父皇, 还有…… 都好喜欢啊, 全部拿走。 抢匪? 但那麽可爱的娃儿,被他抢回家都甘愿吧。 ────── 第一章 街道上很热闹,人潮攒动,各种声音从四周传出。可在街边的那间半月镇上有名的珠宝店内,此时却异常的安静,甚至安静地有些诡异。 李江双眼凸出的看著他前方那个小人儿,准确的说是那只小手上拿的东西──一只透白明澈的玉麒麟。李江的手微颤颤的向前伸去,还未碰到那玉麒麟,那只肉呼呼的小手就缩了回去,小手的主人则瞪著一双如小鹿般黑白分明的杏眼,告诉他这麒麟是他的。...
(一)"五月花"旅店是家由家庭经营的客店,规模不大,只有十来间客房,一个小杂货店和一个小餐厅。客店的地理位置很好,建在大山的半山腰,倚青山傍绿水,头顶蓝天,远处还有白雪皑皑的群峰,是个度假休闲的好去处。可惜的是,商业化的步伐不可阻挡,就连这个掩于丛山峻岭中毫不起眼的小地方,也早已不再是世外桃源。二十多年前,一家赫赫有名的大型酒店,在五英里外建起了它的连锁店,位置更佳,风光更好,设施更完善,服务更周到,就连价钱,都比小店便宜。可以想象,要跟它竞争,根本不可能。一年之间,附近的家庭客店关了一大半,剩下的,也不过是在苦苦挣扎,一年忙到头,也就是进出打平略有盈余的下场。若不是店主夫妇繁华看尽、留恋这种悠然自得的生活方式,在十年前盘下这家小店,只怕就连这个唯一的幸存者,也早已不复存在。...
1 陈酒 一(青狼番外)陈酒 一(青狼番外) 天下隐隐透着乱势,百姓则竭力求个糊口。西北一片由于地理原因,自古以来便民生艰难,马贼横行,官府空设。天时地利加人和,骥庄虽入江湖不过三年,却已将北地整成一块,俨然已成江北白道龙头,正是百事俱兴,蒸蒸日上。 是时,任何方一十又八。 骥庄对讨生计入了黑道的,不拘小节,不计前嫌。对白道,却又是一整个谦和有礼,恭敬有加。说好听些,那是有容乃大;说实在些,那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只是江湖本来便是靠着拳头大小排位子的地方,任字辈的一拨人一个比一个能干难缠,廖家两兄弟背后又是琅朝军阀的潜势力,再加上骥庄做的是大事,为的是北地民生,理字上先占去七分气势,故而,即使那些老门老派的白道,一边以正统自居,挑剔着骥庄立场不清,一边却也不得不钦服,不得不交好。...
一.不平静的夜索奇拉著我,一路狂奔,终於在老爸进入大厅前,钻了进去。大厅里有三四十个衣著光鲜,气度不凡的人正在彼此招呼,所有的人都在左边衣襟上,别了一枚小巧的金色玫瑰:城至尊会员的标志。我和索奇稍稍整理了一下衣著,摆出动人的微笑,正准备杀入那些娇笑连连的贵妇小姐的视野,大门打开了,父亲和大哥并肩走了进来,後面是一水儿黑色西装男,让我以为在排练黑帮片。父亲微笑著向四周的来宾打著招呼,不时寒喧几句,虽然已年近六十,但那种高贵的气度,在满是王公贵族的大厅里,仍然颇为扎眼。而真正吸引了全场的,则是走在父亲身侧的男子:紫色的长发披在身後,面如冠玉,黑色的眸子深若寒潭,薄薄的嘴唇紧抿著,仿佛有一丝冷笑挂於嘴角,等你真正去追寻,却无影无踪;他腰板挺得笔直,即使走在高大的父亲旁边,仍显得出类拔萃,像一把光芒四射的宝剑,即使在匣中,依然霸气逼人。...
猪猪手机书 cczz寻心之旅这一本是新的系列,系列名字叫〈寻心〉。够耸了吧?我觉得我自己真的没什么取书名的本事,但是我觉得这个名字取得还算贴切,因为这真的是主角们的寻心之旅,等大家看完这一本之后,就会深有同感的啦。(笑)反正这个系列都是一些有权有势的公子哥们神经失常到掉入爱河的故事,应该会写得很有趣,希望啦,大家要多多捧场喔。我之前说要写丑郎无争的续篇,以前是有写一点点的小稿,希望能从那边开始继续写下去,可是就在要动手的时候才发觉竟然不见啦!我喜欢顺着以前的顺序写下来,所以找不到,就一直没有动手,虽然对承诺的读者很对不起,可是这就是我的一个怪癖,没有前面的东西就很难写下去,我总觉得再重新写,就是浪费自己以往的稿子,这样写起来会很没劲,一旦没劲就写不出精采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