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皇帝酷相爷————沁柳(419596)作者:自由版工 发表时间: 2005/10/01 17:51 点击:9576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收藏01风穆颜一向是一个有著良好纪律的男人,他自小开始二十五年以来每日都是卯时起床亥时就寝,从来不曾打破自己的作息,堪称[循规蹈矩一板一眼]这八个字的最佳典范。这天一如以往,他於卯时一分不差的清醒,而後稍事梳洗换上了官服,便步入大厅用早膳。早膳的菜色如同煮它的人,都是数十年如一日的不变,说不上好吃也谈不上难吃,就是很普通的那种,但风穆颜并没有任何的不满,毕竟要一个人每天都数十年如一日的早起作饭,而那个人还是你亲爹的时候,你就算想给些评语还是其他什麽的,刚要出口的话也会直觉的吞下肚,特别是那个人用著凄楚可怜无辜万分的眸子瞅著你的时候。...
一、我的野蠻學生我叫程旭,大家都叫我阿旭,大學英語系畢業,雙學士學位(我同時主修日文)。二十歲大三那年,經過系上一位教授介紹,到他的一位老同學家裡做英文家教。回憶面試當天,剛開始對他家印象非常好,他們父妻倆原來都是大學工作的知識份子,後來共同經營一家中型企業,家境非常富有,兩位老人都十分客氣,彬彬有禮的不太像商人。他們坦承因工作繁重,平時疏於照顧他們的十七歲的獨子蕭維嘉,只能在物質上盡量滿足他。他們也知道兒子不是讀書的料,四肢發達,頭腦簡單,課業一塌糊塗。去年好不容易初中畢業,走後門進了一間私立高中,讀了一學期,除了體育外,全部不及格。出於種種考慮,他們決定過一兩年移民去加拿大,但擔心兒子英文程度太差,無法適應國外生活,因此想替他請個家教,訓練他必須的會話能力。他們並不指望家教能讓他們的兒子英文突飛猛進,最主要是希望有人陪他唸書,能讓他比較專心,不要到處遊蕩而學...
他的腰很细……他的腰……实在是美丽。很细,却又很韧,可以清楚地看到交错缠绕的两条肌肉由小腹升起,攀爬上那起伏的肋骨,他从头上套下一件黑丝绒的衣服——柔软又紧密,整个的包住了他的肉体,沙金色微长发丝似乎喀嚓做响的被一双手揉了几下,而后他微笑的脸在一阵音乐响起的前奏里,配着观众嘶哑的呐喊声,他笑着,包裹着细致的腰的黑色长裤里,果然随着镜头出现了期待中的、金而小的侉骨,形状优美到令人垂涎欲滴的臀部……“雅古丁——雅古丁——!”电视里传出的尖锐呐喊,叫着一个古怪发音的名字。他的腿真长……抬起的时候又直又长,姿态优美的在冰上滑行的时候,优雅的姿态宛如飘然风中的燕子——是那一身黑衣,是那一抹绚烂的苍白肌肤,沙金夹杂着黑色的发随着每一次干净利落的跃起、旋转飘动在风里……...
斩愁 BY 璇儿 ( 戚顾同人)毁坏总比建设来得容易,而且,何止容易千倍,万倍。戚少商自嘲地想。当初为了娶红泪,像烫手山芋似地急火火地把这连云寨给抛出去,结果好,抛给了一条豺狼,噢不,是比豺狼还狠还毒的家伙。现在,自己还巴巴地来重建......毁灭只是在一夜之间,重建却生生地花了两年。也罢,现在又有了连云寨,自己又是大当家。老八依旧是老八,没办法,谁叫他武功平平又头脑简单,自己想升他的职又怕他担当不起。八大寨主总算找齐了,一切血腥仿佛都已散去,除了那一面孤独屹立在乌鸦岭上的矮墙。红泪依旧在碎云渊毁诺城做她那不食人间烟火的云中仙子,只是取消了那一道无聊的禁令。贫瘠而荒凉的无边黄土啊,鲜红如夕阳的血迹已不复存在,若有,恐怕也早已深深地浸入了干裂的土地,表面却了无痕迹,一如自己的心。...
霁雪飞云by冰痕幻梦[楼主] 作者:哈哈魔女 发表时间:2005-12-08 12:48:30 点击: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霁雪飞云by冰痕幻梦文案成国九皇子欧阳飞云自幼见识卓越,文武全才,15岁时潜入靖国投考武状元,以刺探边防情报,不料靖国昭文帝大为赏识,不但御笔亲点为武状元,更要他做贴身侍卫,读书比剑,日日相伴……有暴虐情节,不适者慎入或请跳过!若觉得虐得太狠了,请不要骂我,至少对于这篇文,我是死不悔改了。上卷楔子 又是一年春草绿 成国都城西京郊外,皇陵之后的紫云山腰的一座茅屋前,一位约莫二十二三岁的青年正跪坐着弹琴。此时正是清晨,早春天气,寒意未融,空中似乎还飘着雪花,山上仍是一片枯黄。这青年全身缟素,一看便知是在重孝之中,但神情间却甚为平淡。他弹弹停停,时而抚琴蹙眉,似乎在思索那曲中之意。...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天神右翼之原罪》注明:原罪是天神右翼的第二部,神谴的後续。 我扔了三个水晶球。它们当中蕴涵的,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三个部分。第一颗的回忆是童年,第二颗是少年,第三颗则是成年。杨路找回来的那一颗,就藏著少年时期最重要的两年的回忆,以及刚成为大天使长时遇到的事。那时,我依然是少年的模样,等我完全成长,又是在好久以後的事,而我已经将它们抛弃。 然後我放弃自己的天使身份,跑到人界去厮混,二十年的生活,改名叫黎彬。仅仅二十年,就被他们发现。结果杨路那条混龙给弄死再还魂,之後的事不用再说。我在天界逛了一圈,回去问杨路,为什麽黎彬的记忆会带到过去,那明明是回忆。...
寄身锋刃1,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某种执念,漂浮不定地跟随你一辈子。你很难说清它究竟是惦记的人还是惦记的事,或许又什么都不是。如同人们无法说清灵魂的有无,也就无法了解所谓灵魂的归宿!“司徒,你终究是要回去的,这儿给你再多,你都觉得是别人的?”嫁到京都去的美智子和我分手时如是说,“对面的大陆才是你的家吧!我终究留不住你。”据心理学家分析,一个正常的人至少拥有五重人格,而一个复杂的人最多能同时拥有二十七重人格。所以我不会花太多的时间去剖析自己的内心,在我看来,剖析自己的工程量远大于接受一个跨国公司的财务丑闻案,而报酬却是负数。因此,我也没有花太多时间去琢磨美智子的话,相反倒时时想起她留在我怀里的温存。直到今天,当一个在横跨了半个世纪的民事纠纷摆在我的面前要我接手时,我才醒悟原来有那么一种牵拌是你无力拒绝的-血,浓于水;爱,多于情。...
凌飞碰到龙逍时,并不知道他是龙逍,当然也就不知道他是龙门的门主喽。其实不只凌飞不认识龙逍,便是江湖上绝大部分人,都不认得这个龙门的门主,因为他甚少在江湖上露面。凌飞对龙逍的撒网,若真要说起来,类似於俗话中的“慧眼识英雄”。不过,龙逍却认识凌飞。对於这个在江湖一夜之间成“名”(什麽名?当然是臭名)的少年,他的情报组织,自然会将他的详细资料传给他。所以在知己知彼方面,龙逍绝对是占居优势的。所以相对於别人的拒绝来说,龙逍接受凌飞的纠缠,其实是没有任何反抗的,很自然接受的。因为毕竟一开始,凌飞并不知道眼前的人是龙逍,而龙逍却知道眼前的人是凌飞,所以龙逍若不想跟这个人打交道,依照龙门一向来擅长隐藏自己形迹的本领,龙逍自信自己完全可以在凌飞盯上他的时候甩掉他,让他找不到自己。...
威尔神色有些紧张地站在那里,盯着高高坐在黑色石制镶着宝石座椅上的美丽女子。她长着蓝色的大眼睛和漆色的长发,像个洋娃娃般精致漂亮的五官,白皙的皮肤上画着黑色的诡异花纹,使她看上去有一种妖异的冷森感觉。不知什么布料的黑色长裙,厚重地垂在她的脚下,不,不是脚下,而是触脚下。她并没有双腿,而是八只章鱼般的触角,代替她原本应该长着白皙双腿的地方。触脚是一种怪异的浅黑色,上面布满恶心的斑纹,下面附有一个个吸盘,她坐的很端庄,脚柔软地垂在地上。周围站着十来个面孔上长着鱼般大眼睛的家伙,脸上已经被同样的斑纹所布满,有的尚能站立,有的则像失去了双腿一样坐在地上,当然威尔知道他们并不是没有了双腿,那是说是他们快要完成改变,彻底变成那样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