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夜晚类似的作品。相比之下,这个短篇《黑色夜晚》无论如何也没有幽默的痕迹。幽深承蒙查理写了一篇很长的序言。作为一位很有技巧的作家,查理在70年代和80年代我非常感激他。就这样我们都出门到了那里。我看得出你忧心忡忡,我们大家都一样。因此一开始我就告诉你,你做得对。虽然有人告诉过我,那所房子位于最贫穷的地区,它又夹杂在20世纪20年代最好的家庭当中。但是现在它的百叶窗已坠落多时,门廊已倾斜,外表油漆龟裂剥落,在黄昏中显得灰蒙蒙的——尽管我能猜想当年它一度白得炫目。它有三层楼面、三角墙、烟囱、老虎窗和几个阳台。这几年无人负担得起...
《骨风铃》(背后灵系列之三)(完结)作者:水虹扉骨风铃(一) 一 明朝嘉靖年间,皇帝日趋昏庸,冷酷嗜杀,政局一片污浊黑暗,再加上连年天灾,致使民不聊生。 因为如此,众多种种强烈的凄楚和不甘,在生前无法得到释放,在死後化身怨灵得以延续。 又由於怨灵超乎常态的滋生,干扰到正常的因果律循环,一些具有异能的人士於此时纷纷现世,维持因果律的平衡。 眼下来到茶棚歇脚的灰袍青年男子,正是异人中的一员。 男子法名宗然,原本出身在安姓大户人家,然而其生来具有异能,被家人所惧,五岁便被舍给了佛门,被苏州空涧寺里的广渡师傅抚养。...
宜昌鬼事Ⅱ 作者:蛇从革延续宜昌鬼事1的情节,成为天下独一无二的过阴人的徐云风,终于接触到了另一个世界,徐云风发现,自己要面对的事情,完全超过了自己的想象,张光壁对他、对方浊的威胁无处不在,在巨大困难之前,徐云风已经不可能寻求自己的好友——道术高强的王鲲鹏的帮助。孤独的徐云风将何去何从…… 蛇从革是宜昌鬼事-作者的天涯笔名。真名徐云峰,1977年出生于湖北省宜昌市城区伍家岗。他在宜昌某建筑公司驻巴基斯坦工地上,为了排遣寂寞,2010年4月份起在天涯论坛上开始写作名为《宜昌鬼事》的文章。不到5个月的时间,这篇文章在天涯论坛迅速走红,截至2010年8月25日点击量超过300万,每天固定有7万余位读者在阅读。...
妖女寻仇
|热度
22
|
恐怖
| 上传:
九米 |更新时间:2018-04-09
妖女寻仇[法]莫里斯·勒布朗/著 陈爱义等/译发生在别墅村的怪事活跃的罗宾罗宾的苦衷奇怪的女人带面具的恶魔水落石出发生在别墅村的怪事春季又一次来到了巴黎,阳光日益温和信人,碧蓝如洗的天幕闪耀着。历时长久的沉郁的冬季终于过去了。巴黎市区笼罩着银闪闪的光芒,街边的树木萌发了嫩绿的新芽,仿佛翠玉珠宝一般闪烁着。街道上,一个肩膀宽阔、身材颀长、衣着时髦光鲜,年约四十七、八岁的绅士,大步流星地向前走着。他正是亚森·罗宾。罗宾看上去神采飞扬、红光满面,双目炯炯发光,身手灵敏、背脊挺拔。从后...
作者:[美]卡麦隆·韦斯特序言1491除了上帝和面包师,整个意大利都沉睡在八月闷热的夏夜中——只有这位发明者例外。此时,他的一项伟大发现正悄然而至。他退后几步,躲开煅炉散发出的炙人热气,惊讶不已。他的掌中握着那把冷却下来的轻如鸿毛的匕首,利刃在橙色的火光中熠熠闪烁,汗珠像浆果般凝结在他有力的手腕的汗毛上。他把匕首朝上固定于老虎钳中,用力举起一把大锤砸向锋刃。然而,铁槌头却像熟透的西瓜一样裂了开来。他运用自己非凡的推理能力,绞尽脑汁试图解释这个奇迹,答案只有一个:一种不可估量的未知元素可能已被熔入...
怪屋
|热度
5
|
恐怖
| 上传:
千顷寒 |更新时间:2018-04-09
怪屋[法]莫里斯·勒布朗/著 陈爱义 等/译神秘劫案伯爵家的秘密侠盗亚森·罗宾惊天大阴谋神秘劫案全巴黎的市民都被一个离奇古怪的案子震惊了。当许多人从报上了解到案发的过程后,更是惊恐不已。这是一个闻所未闻的抢劫案,而且罪犯也太胆大妄为了。在一个巨大的公共场所,劫匪竟明目张胆地劫走了一个漂亮的姑娘。更甚的是,从一家可容纳数千人的大剧院的舞台上劫走的。能发生这样离奇的案子简直难以让人相信。因为在剧院里,有许多警察和便衣刑警在巡逻。这些警察和刑警简直就像纸糊的,劫匪对他们根本就是视而不见,同...
1神秘男女从泉里缓缓向上爬半个钟头,越过当地人称为二度坡的地方,视野逐渐开阔。“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下。”“这里还看不到浅间。”“要爬到山顶上才看得到。”“那就休息一下吧!这里大概不会有人来。”“就算有人来也无所谓。”这一带是夹杂着其他树木的赤松林,树下长着一大片葛草和可做中药材的独活,在白色独活花的衬托下,紫色的葛草花益发耀眼。女人在距离路边不远的树林中摊开塑胶布,背对着路边坐下来。“手臂上的刮痕挺严重的,这条路真难走……没有好走一点的路吗?”“别太奢求了!通向天国的路最好走,你敢走吗?”...
我搬去和苏菲姨妈住了以后,很快地就和原本陌生的一对姊妹,露西和佛萝拉莲,熟稔了起来。而且由于我发现的秘密,此后,我都叫她们的别墅为「七鹊屋」。 我想,如果不是为了要采花装饰复活节的教堂,我是绝对找不到那个神秘之地的,而或许事实并非如此,但也不全然是因为花的关系-因为他们只是把它戴在头上而已。 苏菲姨妈和我们很少往来,至于她和我母亲之间的不睦,现在也鲜少被人提起了。她住在威特夏,从伦敦搭火车到我们住的密德默是一段不算短的路程。我想她不会觉得来这一趟很值得。我母亲当然也不会大老远地跑去威特夏看她,特别是她俩的感情也没好到那地步!...
水莲花
|热度
36
|
恐怖
| 上传:
匆匆 |更新时间:2018-04-09
他从一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十年走到另一个十年,他用一生的时间来逃避一个梦魇般的女人——水莲花。本来,他走了,一切都应该结束了。谁知,我会继续他的噩梦呢? 一、 那个冬天温暖而润泽,空气中仿佛充盈着阳光的气泡,空气凛冽而清新,我贪婪的呼吸着,站在门前的石阶上等小鱼。小鱼是我最好的朋友,甚至可以说是我的支柱。我的父母饱受了十年的非人折磨,不愿再呆在这片令他们伤心的土地上,在我16岁的那年双双移民澳洲,而我舍不得抚养我长大的姑姑,无奈父母只好把我留在了中国。在姑父姑姑相继去世,表姐远嫁异乡之后,小鱼就成了我的唯一依傍,直到我嫁给了纳兰。...
《小偷日记》译本序 法国当代文坛无奇不有,奇才奇书不时涌现。 让·热内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他的成名叫人有点“不可思议”。 他是地地道道的法国人,可他长期享受不到法国公民的权利。他的法国父母孕育了他,但他出生仅7个月,就被母亲抛弃在育婴堂,从此就没有再见到母亲的面。一个才7个月的婴儿,即使是天才也无法记住母亲的容貌。在《小偷日记》中,当他思念自己的母亲时,竟然把自己的亲生母亲虚设为刚从监狱出来的窃贼老太婆。他的父亲干脆连名字都不留,到底是人是鬼,至今仍是个解不开的谜。后来,热内被一个姓雷尼埃的农村小工匠收养。大概养父母对他还不错,他总算过了一段幸福的童年生活。后来养母死了,姐姐负责抚养他,让他信奉基督教,进唱诗班,上学受教育。他的确聪明过人,品学兼优,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而成绩最好的是法语,法语中最好的是作文。有一次,老师要求写一篇《我的房屋》,热内描写得最漂亮...
暗穴
|热度
5
|
恐怖
| 上传:
江暖 |更新时间:2018-04-09
鬼古女(该书籍由红糖粽子整理发布,更多好书尽在 未知部落 wzbl)暗穴 引子 掘墓人啊 当你掘挖我的穴墓 请挖得浅些 好让我感受雨水的轻抚——戴夫?马修斯《掘墓人》 几片刚坠地的落叶被一阵阴凉而无力的风吹起,飘飘悠悠,还没有新的着落,又被一个蹒跚而来的夜行人撞得失去了方向。又一阵风,从不远处的昭阳湖上不急不缓地吹过来,落叶发出悉悉簌簌的私语,仿佛在议论这罕见的一幕:这样一个中秋的深夜里,一个踽踽独行的身影,拖着一个长长的包,走在万国墓园的石径上。 来人穿着一件黑色的长风衣,一头长发在晕暗的月光下泛着灰白。他仿佛看见了月亮为自己投下的那个扭曲而模糊的身影,抬起头,叹息。...
三重谋杀作者:切斯特顿——三个百万富贫同时被人谋杀,其中一个死里逃生。凶手忏悔坦白,受害者大度宽容,结果……布朗神父一直把这个案例看作是推断不在现场犯罪的特殊例子。然而,除了爱尔兰神话里那只神鸟,任何人都不可能同时在两个地方犯罪。不过,话还得从头说起。詹姆斯·伯思,这个爱尔兰记者,或许后来就近似于那只神鸟了。他认为,几乎任何人都能同时在两个地方出现,就像他在二十分钟里,能在两个急剧对立的地方出现一样。首先是在一家大旅馆的巴比伦式大厅里。这里是三位商界巨头密谋的...
《死亡诏书》第一章 第一节 地狱之门 这条河的名字叫玉沙河,它自西向东从H市的中心横穿而过,把这座城市分割成南北两半,城南是新城区,城北是老城区。 在老城区的西北面,沿河建有一座住宅区,名字叫永安小区。这是一座老住宅区,只有三幢五层高的老式楼房,住户原本就不多,最近几年又陆续搬走了一些,这里就更显得冷清了。由于这里离新城开发区和市中心较远,许多人购置新房搬走后,空着的楼房也租不出去,都闲置着。 林秋的家就住在三号楼最顶层的五楼,他的女友白月与他住在一起。他是H市《都市快报》的记者,女友白月在孤儿院工作。 ...
作者:吉力 《楼兰地图》(一) 风暴过去很久了,空气里依然弥漫着无数细小的沙尘,像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笼罩着大地。步履蹒跚的乔治·德纳姆走在鱼鳞状的沙丘上,背部的伤势似乎越发严重了。但是,疼痛并不是最主要的感受,酷热与干渴才更加难以忍耐,如果能够换取一杯清水,他宁可脊椎断裂也毫不在乎。 即使闷热难消,却并没有流太多的汗,大概是体内的水分早已蒸发殆尽。面目全非的脸上蒙着一层厚厚的油腻污垢,随着脂肪热量的急剧消耗,生存的希望也在一点一滴流逝。德纳姆再次感到了恐慌,同时胸口发堵,吸入肺底的沙尘似乎凝结成块,于是猛烈地咳嗽了几下,吐出了一口布满血丝的浓痰,喉咙立即奇痛无比,就像是撕开了一道刚刚愈合的伤口,他忍不住发出一声呻吟。...
奇门八路:狗王作者:老剧扑朔迷离的案情,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恐怖的杀人手法,一些怀有异术的民间艺人。中国的藏獒在几千年前就出现在秦朝。当年的秦朝组建了一支由“獒”王带领的攻击强悍的冲锋队,所向披靡,无坚不摧,所到之处让敌军血流成河;让匈奴以及其他游牧民族闻风丧胆。但正当它们的战绩处于顶峰的时候,这支獒王以及它的部队却神秘的消失了。直到元朝初期,成吉思汗率领的大军中又出现了一支这样的部队,却同样神秘的消失了。马可波罗游记中记载曾在中国的西藏见到过这种凶猛的生物“獒”,为什么两次神秘的消失?这支部队究竟隐藏了什么秘密,是宝藏、还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今天的我们只能通过一些零散的史料才能找到关于“獒”的文献,所谓的“獒”究竟是狗还是一种单另的大型犬科动物呢?...
作者:江户川乱步 1露屋清一郎为什么会想到这将来可以记上一笔的可怕的恶事,其动机不详。即使了解他的动机,与本故事也无关紧要。从他勤工俭学半工半读在某大学读书来看,也许他是为必需的学费所迫。他天份极好,且学习努力,为取得学费,无聊的业余打工占去了他的许多时间,使他不能有充分的时间去读书和思考,他常常为此而扼腕痛惜。但是,就凭这种理由,人就可以去犯那样的重罪吗?或许因为他先天就是个恶人,并且,除学费之外,还有其它多种无法遏止的欲望?这且不提,他想到这件事至今已有半年光景,这期间,他迷惑不安,苦思冥想,最后决定干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