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界传说(第一+二部)————明天再说吧由来:这世界原是由许多种族一同生活,也许是先天上的差异或是力量上的绝对差别,有能力的皆纷纷出走,开拓新天地,又因为能力与想法不同,因此,由一开始小小的分歧,到最后的越差越远,站在万物顶端的两大势力,就被后人称为了神与魔神族。由于想法与作为都相差甚远,两族互相对立,几乎无时无刻都有激战,造成了双方的死伤惨重,甚至已有些种族灭绝,为了加入新血,双方的王者都将目光放回了源头-人间界。因为各族的离去,使人类成为了大地的主宰,可塑性也最高,于是,战场转移了,藉由道术、巫术、武术和魔法的传授与混血,人们掌握到了新的力量,根据信仰与练功法门,成立了仙界与魔界,独立于人界外,依附在两族之下也占有了一席之地。...
军事社区文学社区游戏中心西陆现代城论坛申请论坛导航西陆空间帮助中心西陆首页->综合->综合->※未染小坛※ [club./lovehuahua][楼主] [5楼] 作者:神秘谁 发表时间: 2008/05/11 22:00[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欲之债+番外(出书版)by 烽火迷尘1柯恩宇踏入学校,内心充满不安。他感受不到新生入学的期待与喜悦,二十几个小时的车马劳顿让他疲惫不堪,现在只想倒在宿舍床上大睡一觉,而不是参加这个没什么意义的同学见面会。黑板上歪歪扭扭地写满了人名,其中最俊秀的三个字便是「柯恩宇」。之前每个人轮番到讲台上自我介绍,现在是自由攀谈时间,也是他最惧怕的时间。...
物件构成作者:花的小孩#1〈菱角〉广东人过中秋节,除了吃月饼外,还有吃芋头、菱角和柚子的传统习俗。中秋节吃菱角,据说能让孩子长得聪明伶利。菱角的大多数吃法是将菱角用清水煮熟,然后剥壳当零食吃。菱角像元宝,小的时候是绿色的,长到暗红色时便成熟可以采摘了,形状是头翘翘的,尾巴也翘翘的。我从未吃过菱角,那黑黑实实又带光泽的外观令我压根儿不喜欢,小时侯母亲偶尔在我顽皮时会「请我吃菱角」,意思即用手敲我的头,可能就这样令我变笨了吧﹗也许吃多点真正的菱角会令我聪明一些,然而事实是,我很笨。当杨骚拿出菱角的时候,我想我一定白了脸,但仍然扯了扯嘴角,利落的扯下洗得泛白的牛仔裤,低声说:「可不可以让我先用一下……」...
《淑女本色》 鲜橙著她们是自称淑女的都市女孩儿,三个女人,三种性格会贪财,会世俗,会虚荣;会装傻,会任性,会耍小心思有女人地粉红梦,有女人地小聪明,也懂女人的小手段有爱情,有亲情,也有友情尝一枚酸酸甜甜的爱情果,体验现代淑女的本“色”生活张静之 下午五点差五分,张静之呆坐在办公桌前,右手无意识的点着鼠标。 今天晚上到底和哪个男人去吃饭?这个问题已经困扰她一个下午了,要不就赶两个场子?先告诉那个“电力局”自己晚上加班,然后去见那个“商业局”,然后再去和“电力局”吃饭? 一寻思,也不行,穿帮了怎么办?这个城市太小了,上个周末去逛街,自己愣是和一个小学同学碰到了四回,街上一次,商场一次,饭店一次,最尴尬的是还在厕所碰到了一次,最最郁闷的还是自己忘了人家叫什么!只好虚伪地点着头,笑一笑,胡乱扯了几句想念之词,然后又一起伤感了一下时光的飞逝,等到了厕所那次见面,连那个...
小说排行榜:/top.aspx艾佟 精悍奇才女谁说女人只能躲在男人后面?!做买卖是她的兴趣,能言善道是她的本事,她绝不会让这个专靠男色抢生意的傢伙,抢了她家绣坊的锋头;为了打探敌情,她蹲在路边监视他老半天,监视到一半却不知怎地,竟跌进他的怀里,成了她这辈子最羞耻、败坏门风的记忆,她再接再厉,换个男装跟他上妓院,却差点被群饥渴如豺狼的女人拆吃入腹;最最可恶的是,他这只害人不浅的野狼精,居然敢吻她?!而且还把舌头给……第一章 江南织绣享誉全国,不仅市井小民喜欢得很,达官巨贾爱极,就连宫里的太后都对 它情有独钟,而其中最负盛名的莫过于杭州城的“唐氏绣坊”和“风氏绣坊”。唐氏绣 坊师承苏绣,风格精、细、雅、洁;风氏绣坊师承湘绣,风格写实,刻画形象逼真,两 家可谓各有千秋,各领风骚,不过即使环肥燕瘦,各有各的美,一山却是难容二虎。...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欢迎大家-↖(^ω^)↗-☆、第一章 被背弃的女人 语茵看着眼前打闹的两个孩子,她又陷入沉思中。这是婚后的第七年,从到民政局打结婚证开始,她就经常这样在吵闹的人群中发呆。婚姻是什么?她不知道,她羡慕那些携手看夕阳的老人家;每当独自一人走在街头,看着手拉手的情侣,她也忍不住多看几眼。仿佛世界上每个人都很幸福,唯独她例外。想到这,她叹了口气。如果当初叛逆一次,结果会不会不像现在这样呢?语茵不止千次万次地问自己。可惜时光不会倒流。现在的自己,跟弃妇有什么区别呢?她的婚姻,没有感情基础。婚前婚后,丈夫从来没有对她说过一句‘我爱你’;又或者递上一朵玫瑰,更谈不上其它的代表精神意义的礼物。她知道,立维并不爱她,娶她是为了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吧!也或者是人生的一个任务。而她之所以会嫁他,是因为他是父母看好的。那时天真的她以...
(更新时间:2005年02月23日 本章字数: 1730)我不是个讨人喜欢的女孩,这我很早就知道。我一点也不漂亮,瘦小的身躯,苍白的脸色,一把枯黄的头发。女孩不漂亮,那就只好显摆聪明了,可惜我笨拙又呆板。所以在人前,我总是讷讷的,有时干脆一言不发,垂着头,再让一大缕头发遮住半边脸,以掩饰我的自卑。这样的我却有一个耀眼的哥哥。他有着白皙的肌肤,摄人的眼神,两道很美的浓眉,总是神采飞扬;他有动听的歌喉,是个运动好手,学习十分优秀,总之,他是很完美的。从小父母就不喜欢我,虽然不是打骂有加,但也从没和颜悦色过。漂亮的衣服,崭新的玩具,好吃的东西,都没有我的份。我总是穿哥哥留下的旧衣服,玩他不要的玩具,吃他不爱吃的菜,什么都是他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