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绝色老公-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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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七天,每次蒸到一半,都会往外狂吐,吐出一片浓黑的水雾,带着难闻的臭味。
据那老板娘说,我苏醒前吐出的东西要更臭百倍,并且是狼籍一片,当场把她熏得也几乎要吐,反身便跑了出去,丢下我和那个处变不惊的梅某人,让她从那时开始,对这个疤脸汉子除了有对多金顾客的讨好以外,更多了惊佩,当然还有好奇,好奇我们的关系,好奇我们的身份,却聪明地掖在嘴里、放在脑里。
但我非常失望自己每次吐得天昏地暗时,没能如愿把那些东西吐在那个烧火的人身上(他似乎每次都能在电光石火间使展腾挪身法躲开)。
七天,整整七次,每次忍受一个多时辰的熏蒸,也每次在连苦水都吐出后,便失去知觉,至于是怎么被光溜溜地搬回床上的,一无所知。
终于,七次的药浴,一次比一次吐得颜色变淡,一次比一次吐得量少,也终于在七次后,被宣告体内余毒彻底清除,可以放开肚子吃东西了,在那之前,每日里的饮食量是仅能维持生命而已,不然吃得再多,也会被吐出来,越多感觉越不好。
我咬着牙啊,承受这一切,如果不是狂热地渴望着能回到现代,早已抵受不住那种酷刑,要活比干脆死掉还要难受。
然后的二十余天,我无法想像,自己竟然也能在穿越后享到这般待遇,以为自己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就是受罪的。
我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吃,吃各种各样的粥,软而烂,有我在现代经常吃的——薏米粥、香米粥、黑米粥、红豆粥、芝麻粥、银耳粥、莲子粥、肉丝粥等等,还有些叫不上名字的古怪的粥类。
也有我在现代只闻其名,未见其实的雪燕粥,还是极品雪燕?
喝了几日粥,开始穿插各种各样的汤类,党参三黄鸡汤(如果那时有乌鸡,我想会变成乌鸡汤)、山药木耳兔肉汤、还有各种各样的加了乱七八糟说不出名字的药材大补汤,这后者的味道苦涩的生猛,喝得我现在是一闻到味道就大皱眉头,管它是不是能调养身子,一概不想再看见。
一日五次,轮翻轰炸,轰得我想跳出窗子,在那客栈的后园里猛跑个十几圈,总之,至从毒清后,我的酸软无力,经过这一个月的密集调养,变得又是生龙活虎一个,而且面红耳赤。
“刘嫂,快别来了,我已好了,你再灌我这些,我会内火旺盛、吐血而亡的。”一眼瞅见老板娘又端着瓷盅进来,我想立刻缩进哪个地洞里。
“呵呵,姑娘别怕,这是莲子羹,梅公子吩咐了,姑娘的身子大好,那补汤可以停一停了,只需在粥上下功夫,”她边说边把盅置在桌上,拿了汤勺盛在碗里。
我虚惊一场地坐回桌边,看着这个粗壮的女人,由衷感谢:“谢谢刘嫂多日来的辛苦。”
这个女人似乎是这店里唯一的女眷,我那时连起床都困难,她除了端汤盛药,还要侍候我更衣梳头,甚至如厕也由她一旁帮助,更别提那月事来时,亏得她在身边,不然在这什么都不对盘的古代,我不知自己会遇上怎样的难堪。
“姑娘哪里话来,”她竟有些捌扭地红了脸:“说起服侍姑娘,小妇人我也是指使别人惯了的,能做这些活,哦,那个,也是看在银子不菲的份上。”
她很坦白,坦白地褪掉了初见时商人的势利和谄媚的嘴脸,这多日相处下来,她的勤恳、精心我是能体会出来的。
“他花了很多钱?”我想过能让一个老板娘这样精心侍候我这个素不相识的外来客的原因有可能是这个,只是会花多少银两?
老板娘笑了,“说起这公子,倒也真是个一掷千金的主,初来时,怀里抱着个姑娘,而姑娘你从头到脚,所有能看得见的皮肤,都是血红的吓人,我们正犹豫着赶了他出去,不想他一出手就是一千两银票,只说要两间最安静不受打扰的上房,便命我速去准备热水和盆桶,后来你蒸浴的那木桶还是他画了样儿,让我们找工匠连夜赶制出的呢,呵呵,虽说姑娘五日后才醒,做出来的早了点,但有备无患呀。”
“一千两?”我吃了一惊,口里的莲子差点吐出来,我虽未在这里有过具体花销,但从小渔村那些朴实的人口中,也大略知道这个世道是和我所知的古代的物价是一样的,一户平头百姓,一年的用度也只不过需要三五两银子而已,局促些的恐怕连三两也用不了。
整整一千两呀,放在现代,那可是一个百万元户呀,不,是说不清的身家了,一出手就是百万元的手笔呀。
吞了口口水,又听到刘嫂有些讶异地反问:“姑娘不知这些天那公子的花销吗?”她的表情好像我是白痴。
“姑娘这两天吃的,可都是我们这些人一辈子也吃不着几回的东西,有的甚至一辈子也见不着呢,我们这儿虽是个大镇,但可不是什么帝王脚下的繁华所在,好多东西是有也没有的,说来奇怪,那公子也不知拖了什么人,这些天陆续地有陌生面孔的汉子来这儿,送来一批又一批的东西,要么是各种珍奇的药材,要么是各地上等材质的吃食,小妇人估摸着,那也是一笔昂贵的花费,我亲眼见着了一根成了人形的野山参,那可是假不了的……”
我的嘴巴越张越大,听得越来越吃惊,我一顾地沉浸在身体的不适中,并一直恼火着,忘了思讨这可不是物流发达、人均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现代,这是一个靠鸿雁传书,南方的芒果运不及北方、秋天的水果放不到来年的时代呀,还有成了人形的野山参?好像是千百年的孕育才能长成那样的吧?
我开始大把大把流冷汗,银子呀,我可爱的银子呀,如果那个衰神把那大笔的银两直接给了我,嗯,再换成价值连城的珠宝古董,最好是小巧又易携带的那种,比如说是什么秦始皇时期的和氏璧之类的,我拿回现代,怕不发痛了?还用得着我日日辛苦的打工吗?
“姑娘,那梅公子对姑娘可真是虔心呢,除了给姑娘不惜银两置办一切外,还日日亲自为姑娘窝在那油烟味极重的灶房里,亲自为姑娘煎熬每一顿补汤补药,而你的那些粥类,他也在一边常常监督着,唯恐少了一顿,也唯恐营养不够全面呢……”
哦?我听得发怔,冷汗变成一头的雾水,七日的蒸浴后,便不怎么看到那号人物,只知他没有扔下我一走了之,但不知他还做了这么多的事情。
“小妇人活了大半辈子也没见过哪个男人肯为了谁做过这些呢,有钱的主儿,也多是吩咐了旁人去做,有几个亲力亲为的?”这个妇人絮叨着,并且终于忍耐不住的把窝在心里多日的好奇问了出来,“但不知姑娘,和这位公子倒底是个什么关系呢?你们,哦,说夫妻也不像,姑娘不像成了家室的人,可如果不亲密,那公子又怎肯……”
她未竟的揣测是想让我来回答,我嗤笑一声,“刘嫂想太多了,那个梅无艳只不过是在弥补自己的过失罢了,而我的中毒因他而起,此毒不是平常的毒,他凡事亲为只是身为他妙手回春的手艺不肯假他人之手罢了,必竟你们不是懂医的人,汤药的火候怎么把持的住?”
我打断这女人的臆想,他们的观念陈旧,总会把男女之间想得不甚干净。
“可是——”她的神情看来不信,但她是迎南送北的客栈老板娘,是惯于看人脸色行事的,懂得分寸,所以又压了回去,不再探问,收了我的碗勺,离去。
我前些日已能下地行走,现在感觉满肚子的吃食需要消化一下,便也推开门,走到庭院中,站在这客栈安静整洁的后院,抬头看天高云淡,不知不觉间,已经是初秋了。
七色断心丹呀,害人不浅!
“这毒药有何厉害之处?如果毒发还没有解毒来得痛苦,倒不如让我毒发而去!”我曾揪住那个叫什么梅无艳的疤面人问过这个问题,他同回答我问他叫什么名字时一样,很痛快,并无所隐瞒的样子,我也才清楚这可恶的毒药为什么值得那个死老头珍藏二十年。
七色断心丹,闻其名,也知和“七色”有关。这毒的成分我不清楚,就算他说给我听,也听不懂记不住,但发作起来的症状却是狠毒无比的。
说起这毒,并不是立即要人命的,但潜伏时间也不久,它会一步步断人心脉,而且是一步步在断心脉要了命之前,让你倍受痛苦。按我当日服药的时间来算,如果不是我的莽撞加速了药性,他发现我时,最多只是刚刚毒发;但当时却已在毒发的第二重,结果我被他找到并抱到客栈时,已经是第五重。
照他的说法,此种药最初会让人心脏猛地抽痛,那种痛不是常人所能忍受,除了流冷汗,全身的肤色也会变得惨白;接着,似乎抽痛过去,人会清醒一阵。
但不久后,第二波疼痛会随之而来,会更痛十倍,疼得不能让人昏睡过去,只能生生的承受那种痛,全身的肤色会变为焦黄;痛过一柱香,暂时又会没事,接下来以此类推,痛会一波接一波来,一次比一次时间间隔的短,一次比一次痛,皮肤的颜色会依次变为粉、青蓝、绿、红、紫、最后是全身乌黑,让任何人也不愿多看一眼,然后在世人的嫌恶中全身血管爆裂,流着乌血而去,而谁不小心也沾上那血的话,也是定死无疑的。
我当时讶异的听着,怎肯相信世上有这种歹毒又不可思议的东西,皮肤还会变色,还是七种颜色?以为是画彩虹吗?
我立刻提出质疑,质疑发生在我身上的实际是,我从第一次猛然的痛中昏睡过去后,中间根本没有苏醒过,更别说他口中的什么痛得连昏都昏不过去的感觉。
他只淡淡看我一眼,回说,那是他在发现我时,立即为我点了某些穴道,让我无法痛醒,而他抱着我寻找落脚点的路程上,也挡不住我毒发的迅猛,到客栈时,已然是第五重——全身血红了,未了,他还有意无意地提及如果不是我急速行走,那毒的整个运行时间根本不会那么快,快得他以简单点的办法都无法抵挡了。
哼,如果揪其元凶,只能是他和那个死老头。
他的话只会让我更加痛恨这次莫名其妙的灾祸,所幸我换下了牙儿,如果是那孩子,那般小的年龄能忍受得了那种痛吗?
就算他回到村里并开始筹治,毒也是漫延全身了,何况他口中的简单点的治法也只是比我所受的简单一点,吃到肚里运行开了的东西能让人毫不痛苦的去除?
我伸开双臂舒展筋骨,对天上浮云一笑,我的苦难该过去了,接下来,谁也无法阻挡我要回家的意愿。
做了一会广播体操,拉伸我这些日子缺乏煅炼的四肢,当转着腰身向后扭动身体时,我才发现不远处的廊檐下站着一个人,一个衣袂随风、翩翩而立的人。
[正文:第七章 绝不同路]
眯了眯眼打量,不得不承认,他一眼望去,如果挡住那张脸,可真是个飘逸出尘的好轮廓呀。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眼里仍旧是片浮云,我不禁再看一眼天上,这男人,上辈子活在天上吗,干吗弄得不在尘世间的模样,遗世独立的清冷呀,虽然顶着一张丑恶的脸,但那双眼,怎么就那么的出奇呢?
我本不打算理会他,要把他当作空气一样忽略掉,但刘嫂的话突然传到大脑,他这些天真得为我做了那么多事?包括整日泡在灶房?我喝的可是一日三次现熬的药呀,每副都得熬个把时辰才能出炉的。
这可不是花多少钱的问题,至少看得出这个家伙很有诚心,而且清毒后,他曾把内力注入我体内,功行三十六周天,收功后,见他额际出汗,脸色苍白。
如果换一个差不多正常点的人,犯不着花费这么多心思的,早扔下我跑了,反正这时代就是通辑犯也能溜得找不到人影,何况他真抛下不管又会有谁知道?我早化成一滩乌水,在那颗歪脖树下的大石头上。
想到此,我也犯不着耍那小心眼儿了,虽然小心眼是女人的专利,但我是21世纪的新女性,不是不明理的难缠角色。
于是停住动作,走过去,笑了笑:“我已经完全好了。”
他在高处,低头看我,我只好也站到台阶上,还是比他低,我又直直走进他住的这间屋里,同我那间差不多的布置,只是离我那间隔了一段距离,怪不得这些日不常见他。
“进来一起坐,有话和你说。”我招呼他,一副心平气和的样子。
他还真不赖,十分听话地跟进了屋,坐在桌子的另一边,并且勘了两杯茶,一杯放在我面前,一边放到自己嘴边。
“我感觉不出自己的身体还有哪儿不适了,所以该是我们说再见的时候了。”我打算开门见山的道明意思,而且已这么做到了。
他端着茶杯的手停住,似乎抖了一下,不过我觉得是我眼花看错了。
“我得走了,这只是客栈,不是常呆的地方,相信你也不会想要一直住在这里吧。”我在酝酿我接下来要说的话。
他依旧不多言,我本就没打算听到他的什么回应,于是继续往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