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匡第一部:大规模珠宝展览这个故事的开始,是一个盛大的珠宝展览的预展。展览由世界著名的十二家珠宝公司联合举办,地点在纽约。不,先别说这个珠宝展览,还是先说一说金特这个人。还记得有一个名字叫金特的人吗?只怕不记得了吧。就算是一直在接触我所叙述的各种怪异故事,如果能够在三十秒之内 记得这个人,并且说出这个人曾在哪一个故事之中出现过,那真是了不起。别说三十秒,就算三十分钟,只怕也不容易想起这个人。事实上,如果不是又见到了他,我绝不会想起他来。这个人我曾经和他在一起相当久,超过一个月,可是在和他一起的日子里 有好多天,几乎日夜在一起,我从来也没有听到他讲过一句话。有时候,我向他讲话,他也从不回答,而只是用一种十分奇怪的神情望著我。...
作者:[美]威廉·C·迪茨序章军历2552年9月19日0103时联合国太空司令部巡洋舰“秋之柱号”,方位未知。通讯器把三等技术兵萨姆·马库斯从断断续续的睡眠中吵醒。他不禁咒骂了两句,揉着惺松睡眼,看了看休息舱舱壁上的任务钟。三十六个小时以来,他总共只睡了三个小时,真见鬼。要知道飞船进人跃迁断层空间以后,这还是他头一回踏实地进人梦乡。“谢天谢地,”他低声自语道,‘但愿这次别出什么大乱子。”“秋之柱号”离开致远星后,舰长就让技术兵分三组轮流换岗。经过一番苦战后,“秋之住号”损伤严重。技术兵们正按照任务钟的部署,努力让这艘老迈的巡洋舰不至于彻底瘫痪。近三分之一的技术人员在致远星一役中阵亡,各部门都缺兵少将,不得不加班加点。...
作者:苏杰前篇 什么是深蓝男孩?我想这个名词对很多人来说都很陌生吧?什么咚咚?虾米碗糕来的?(福建话的什么来的)这里就运用从网上读到的一篇文章加以修改来解释吧。俄罗斯的科学家们称认同了地球上存在着一种新的人种----“深蓝孩童”这些新新人类拥有超能力,可以看到灵异现象,而且第六感及直觉非常的佳;从人体能量摄影中看到代表精神力的蓝色,在他们身上显得特别明显,“深蓝孩童”,顾名思义,就是取自这个原因。古玛雅文明这个名词在近期很火红吧?相信看过《2012》这部电影的人对它都不会很陌生。据古代玛雅里,地球其实是分为五个太阳纪的,为什么会分成五个太阳纪呢?哈哈,我也解答不到,不过这世界没有永远的永远的,五个太阳纪全部都有灭亡的一天,所以就有五次浩劫,分别为:洪水浩劫,有人认为是圣经所说的诺亚方舟;风蛇浩劫,世上的建筑物被风蛇吹毁,这个不难看到很多岩石被风化的痕迹;火雨浩劫,大...
作者:[美]詹姆斯·冈恩主编的话吴定柏上海外国语大学1998年2月中译本序言这是一个另外需要解决的问题,不过我认为,它不该由比尔·约翰逊来解决。詹姆斯·冈恩美国堪萨斯州劳伦斯市1998年1月21日序曲笼中人他实在无法搞清楚,到底是记忆力使他心烦意乱,还是恶梦使他心绪不宁。每隔几天,他做梦时就做到一只摆轮。这只摆轮来回摆动,活像一只钟的校准器。他感觉得到摆轮的移动,也听得到响声。但这响声不是钟摆的“滴嗒”声,而是一阵“沙沙”声,像是某种东西快速穿越天空时发出的呼啸声。起初,他对这些东西仅有一种模模糊糊的印象;但慢慢地,这些凌乱的细节开始变得清晰、明确起来。譬如,摆轮臂更像一条银链,链上布满了金属丝,金属丝顺着摆轮臂下绕,直抵摆轮臂底端的钟锤。...
作者:斯文猫叔【】正文 第一章 陈锋的制卡师生活熙熙攘攘的人群从街上走过,整条城西街热闹非凡,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坐在大街一旁,面前立着一块光幕,上面漂浮着几个字:出售各种一星蔬菜植物卡,售价10联邦币。一位挎着黄包脸色微胖的大妈从小摊旁边走过,突然又后退了几步,看了看一脸木讷之色的年轻人,又看了下光幕上的几个大字,有些疑惑的问道:“小伙子,你这里有土豆卡卖吗?”“有。”陈锋神色不动的说道,心中暗自欣喜,果然没错,用改造的电视卡做广告,比以前举个木牌的效率提升了无数倍,刚开摊就有人来买。大妈一脸欣喜的神色,最近别的地方的蔬菜涨价不少,有的地方甚至已经到了12联邦币的高价了,想不到这里才10联邦币。...
作者:永远长不大的大小孩第一章 初始对陈羽来说,他至今的人生充满了不平凡,无论是街上随处可见的立体屏幕,天上无处不在的悬浮车,又或者是武装警队拥有的机动战甲,这些东西的存在无一不是在告诉陈羽,他所熟悉的世界已经不复存在了。成为一名穿越者,陈羽无疑是幸运的,但是以他前世废宅的生活来看,穿越到一个科技发达的世界是绝对不幸的。穿越者之所以会成为地球人梦寐以求的职业,是因为他们拥有比所在的世界更高的科技、知识以及资质,而这些优势在陈羽身上却是不存在。陈羽其实非常庆幸,他庆幸自己不是直接以本体穿越,而是借以投胎转世的方式降临于这个科幻世界,不然以他那已经忘得差不多的落后知识,他怕是比一个平民还不如。...
作者: [英] 约翰·克里斯托弗第一部 白色的群山 第一章 我父亲的手表在我们村里,只有六个比较好的钟,最大的一只钟放在教堂的塔楼上,村里人人都看得见。我父亲有另一只钟。那只钟就放在我们的厨房里。每天晚上睡觉之前,他总要把钟的发条上紧。每年,钟表匠骑着马从温彻斯特来一次。他先擦洗教堂塔楼上那只钟,然后,就来把我们那只钟擦干净,并将钟的指针拨准。我母亲总要给他弄些喝的东西,并且陪着他闲聊天。钟表匠给母亲讲他在温彻斯特的生活。温彻斯特是离我们这儿最近的一个城镇,那是个很古老的城镇。有些人说,英国国王曾经有一度就住在那儿的一座城堡里。那当然是很久以前的事啦,不过,那座城堡的一部分至今仍旧保存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