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知道,我全知道。”姑娘歇斯底里地放声大笑,头摇来摇去,那副冷漠的样子装得很勉强。 “那好,你就安静点儿吧,”赛克斯用平常唤狗的腔调大吼大叫,“要不我会让你安静一时半会儿的。” 姑娘又笑了起来,甚至比先前更不冷静了,她匆匆看了赛克斯一眼,头又转到一边,鲜血从紧咬着的嘴唇淌下来。 “你有种,”赛克斯看着她说,一副轻蔑的样子。“你也想学菩萨心肠,做上等人了。你管他叫小孩,他倒是个漂亮角色,你就跟他交个朋友吧。” “全能的上帝,保佑我吧,我会的。”姑娘冲动地喊叫着,“早知道要我出手把他弄到这儿来,我宁可在街上给人打死,或者跟咱们今晚路过的那个地方的人换换位子。从今天晚上起他就是一个贼,一个骗子,一个魔鬼了,就有那么坏。那个老浑蛋,还非得接他一顿才满足吗?”...
孤独的浪漫女人 诗音是个女诗人,在一家报社供职,三十多岁未婚。为了寻找一份美感,诗音愿意割破静脉让鲜红的血染一幅画。诗音的诗不多,只出了一本诗集,无声无息。但诗音是诗人,她的生命就是诗。她相信一句话,诗人不一定写诗,写诗的人不一定是诗人,诗人的诗是用生命写出来的。无论别人怎么看,诗音认为自己是个诗人。可是在信息时代,她与诗绝缘了。 丢失了过去透支了未来可怕的信息时代撕裂了精神与肉体的粘连与思索绝缘你从哪里来———人类的起源之谜被轰炸成废墟原本有人探测的云烟变成了死亡的符号诗人饿死了诗的时代结束了人类预支着生命一个幼儿懂得了性忙碌的人感受生命消失的危机腐败本是对生命消失的恐惧可怕的电信改变了人类这首诗写完,诗音辍笔。她开始注重自己的生命对大自然的一切感悟,每有妙感,其乐无穷,她是用生命写诗的。...
文王世子 文王之为世子.朝于王季日三.鸡初鸣而衣服.至于寝门外.问内竖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内竖曰.安.文王乃喜.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及莫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节.则内竖以告文王.文王色忧.行不能正履.王季复膳.然后亦复初.食上.必在视寒暖之节.食下.问所膳.命膳宰曰.末有原.应曰.诺.然后退.武王帅而行之.不敢有加焉.文王有疾.武王不说冠带而养.文王一饭.亦一饭.文王再饭.亦再饭.旬有二日乃间.文王谓武王曰.女何梦矣.武王对曰.梦帝与我九龄.文王曰.女以为何也.武王曰.西方有九国焉.君王其终抚诸.文王曰.非也.古者谓年龄.齿亦龄也.我百.尔九十.吾与尔三焉.文王九十七乃终.武王九十三而终.成王幼.不能莅阼.周公相.践阼而治.抗世子法于伯禽.欲令成王之知父子君臣长幼之道也.成王有过.则挞伯禽.所以示成王世子之道也.文王之为世子也....
世钧在那个风雨之夕下了决心,再也不到曼桢家里去了。 但是这一类的决心,是没有多大价值的。究竟他所受的刺激,不过是由于她母亲的几句话,与她本人无关。就算她本人也有异志了,凭他们俩过去这点交情,也不能就此算了,至少得见上一面,把话说明白了。 世钧想是想通了,不知道为什么,却又延挨了一天。其实多挨上一天,不过使他多失眠一夜罢了。次日,他在办公时间跑到总办事处去找曼桢。自从叔惠走了,另调一个人到曼桢的办公室里,说话也不大方便,世钧也不大来了,免得惹人注目。这一天,他也只简单地和她说:“今天晚上出去吃饭好么,就在离杨家不远那个咖啡馆里,吃了饭你上他们那儿教书也挺方便的。”曼桢道:“我今天不去教书,他们两个孩子要去吃喜酒,昨儿就跟我说好了。世钧道:是上我家吃饭吧,你好久没来了。”世钧顿了一顿,道:“谁说的,我前天刚来的。”曼桢倒很诧异,道:“哦?她们怎么没告诉我?”...
秦本纪第五 解惠全 白银亮 译注 【说明】这篇本纪记载的是秦氏族从兴起、发展到称霸天下、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 秦本为地处偏远的西方的一个部落,其远祖多以驯兽驾车见长,从虞舜到周代屡屡有功:柏翳(yì,益)佐禹治水,舜赐姓嬴氏;费昌为汤驾车败桀于鸣条,中潏(jué,决)在西戎为殷保西部边境,造父(fǔ,甫)为周缪(mù,穆)王架车,日驱千里以救周乱,其族由此为赵氏,周宣王时秦仲为西垂大夫,襄公救周难,又率兵护送周平王东迁,被封为诸侯,建立了秦国。秦国本为西方一个小国,各方面都比较落后,到后来相当强大了,还被中原各国视为戎狄,不让它参与盟会。但秦国一方面在戎族地区扩充土地,一方面与中原各国来往,通婚,吸取中原文化,逐步发展成为强国。 ...
初恋是两颗心第一次碰撞。 就象两块带电的云,在天边静静而盲目地浮动着;忽然,它们碰到一起了,即刻发出夺目的闪电。就在这一瞬间,它们由原先那灰布似的、无生气的、凝滞的样子,变得一片灿烂辉煌;现出轮廓,现出层次,。现出重峦叠嶂般雄美动人的奇观。整个天宇因之变得生机十足、无限广阔和深远,整个大地也给这瞬息间闪耀的强光映照出另一番景象。天地万物顿时变得美妙、神奇、不可思议了。 心儿,你就这样、在这一撞之下,一切都变了。快乐的电光一下子把你照得通亮! 然而这快乐是游离不定的。冥顽的心刚刚被唤醒,一点清醒,多半朦胧。一如这闪电,忽明忽灭;一切好似历历在目,转眼便渺茫无迹。它又逼真,又虚幻,糅合着苦恼,掺杂着企盼。世界上凡是没有达到的,都是最美好的。正因为它的大部分只能用幻想去虚构、去补充、去填满,它才令你痴迷!...
“巴拉巴斯从海路来到家里。”克拉腊姑娘用纤细的字体记下了这件事。那时候,她已经养成记大事的习惯;后来,变成哑巴那阵子,连琐琐碎碎的事情也记下来。万万没有料到五十年后我会从她的笔记本里挖出对往昔的回忆,而且借此回想起我个人的劫后余生。巴拉巴斯到家的那天是圣周的星期四。它趴在一只污秽不堪的笼子里,浑身上下沾满屎尿,眼睛里流露出无力自卫的可怜的囚徒那样迷茫的目光。但是,从它硕大的脑袋和骨架的尺寸上,可以猜得出它势必会长成个神话般的庞然大物。那是令人烦恼的秋季的一天。克拉腊姑娘记下的那件值得追忆的事情事先却没有任何征兆。事情发生在圣塞瓦斯蒂安礼拜堂,当时姑娘正和全家人望十二点的弥撒。每年圣周,为了表示哀悼,修女们从圣器室的衣柜里找出紫褐色的布块,掸去灰尘,披在圣徒的偶像身上。这么一来,教堂里似乎堆满杂七杂八待运的家具。香烛也好,风琴的嗡嗡声也好,全然抵消不了满目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