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得很俊的傻孩子 公历一千八百九十年,那时候还是前清光绪年间。铁匠周大和他老婆,带着一个儿子,搬到广州市三家巷来住。周大为人和顺,手艺精良,打出来的剪刀又好使,样子又好,真是人人称赞。他自从出师以后,就在西门口一间旗下人开的正岐利剪刀铺子里当伙计,几十年没换过东家。他老婆也贤德勤俭,会绣金线,手艺也很巧。夫妇俩省吃俭用,慢慢就积攒下几个钱来,日子倒也过得满欢喜。后来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叫周铁,日过一日,这孩子也慢慢长大了。他夫妇一来嫌孩子不懂事,总爱和同屋住的别家孩子打闹淘气,二来手头宽裕些,也想挪个地方松动松动,就放声气寻房子。恰巧官塘街三家巷有一个旗下的大烟精要卖房子,他同族的人怕跟首尾,宁愿卖给外姓。正岐利剪刀铺子的东家见周大身家清白,就一力保荐,做成了这桩买卖。...
一九三六年是中国国内局势大转变的关键性的一年。斯诺带了当时无法理解的关于革命与战争的无数问题,六月间由北平出发,经过西安,冒了生命危险,进入陕甘宁边区。他是在红色区域进行采访的第一个西方新闻记者。 “红星照耀中国”,甚至还照耀世界,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报纸的新闻记者,他已经预感到了,虽然他当时的报道,局限于中国的“西北角”——一片人口稀少的荒凉的被国民党强大部队重重围困的红军根据地。 这四个月的旅行使一个来自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新闻记者,在思想感情上起了极大的变化。他对于中国共产党,它的领导人,革命的战士、农民、牧民、工人、共青团员、少先队员,有了真挚的热烈的感情,从而对于在革命与战争的激浪中的中国,有了深刻的正确地认识。这种认识不久就为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和芦沟桥事变以后的全面抗日战争所证实了。...
李平结婚这天,潘桃远远地站在自家门外看光景。潘桃穿着乳白色羽绒大衣,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潘桃也是歇马山庄新媳妇,昨天才从城里旅行结婚回来。潘桃最不喜欢结婚大操大办,穿着大红大紫的衣服,身前身后被人围着,好像展览自己。关键是,潘桃不喜欢火爆,什么事情搞到最火爆,就意味已经到了顶峰,而结婚,只不过是女孩子人生道路上的一个转折,哪里是什么顶峰?再说,有顶峰就有低谷,多少乡下女孩子,结婚那天又吹又打披红挂绿,俨然是个公主、皇后、贵妇人,可是没几天,不等身上的衣服和脸上的胭脂褪了色, 就水落石出地过起穷日子。潘桃绝不想在一时的火爆过去之后,用她的一生,来走她心情的下坡路。于是,她为自己主张了一个简单的婚礼,跟新夫玉柱到城里旅行了一趟。城就是玉柱当民工盖楼的那个城,不小也不算大,他们在一个小巷里的招待所住了两晚,玉柱请她吃了一顿肯德基,一顿米饭炒菜,剩下的,就是随便什么...
序 《花呆》是带点轻微性质的神怪故事,描述一个被惩罚的神祗在人间岁月流转中,不停地被遗忘的故事。 时代,是现代。哈,老实说,一开始定为现代,我心里觉得有点怪怪的,总觉得这种带点神话性质的,应该放在古代才对(我被洗脑了吗?我的既定古板观念是,带有神鬼性质的大多属于古代,这就是当初「十二花神」里,我毫不犹豫地选择古代的原因之一啊)。 一开始写时,怎么样都觉得「啊,这是古代吧,有神祗就该摆在古代吧,神祗摆在现代很奇怪吧」,在写头一章时,这种抗议之声不停地敲打我的脑袋瓜,但要我转成古代,我可不甘心。 因为这本《花呆》在我脑里发酵很久了,当初误会「食衣住行」的诗文选,共写了三版,第一版是《及时行乐》番外,第二版则是短文的「花呆」,最后才是「十二相思」(啊,已经一年了,我动作好慢,再过N年我都写不完要写的吧)。当初,觉得《花呆》书名不错,于是就延长为长篇故事了。...
谈学易的基础赵知易好多易学爱好者学易多年都说学易困难,难懂难精,实际是没有找到正确的学习方法。易学命理是利用天干、地支的组合和五行的辨证来推人吉凶寿夭。然而广大易学爱好者缺乏对易的正确认识和正确的学习方法以至崎岖重重,山路弯弯。由于错误理论的的影响,不能分清良莠而执着于其中,不肯放弃,一直学而无进,抱怨难学难懂。要么抛弃基础理论而追求绝招速成。今天学四柱,明天学六爻,后天学风水,不能持之以恒。朝思夕变是学易的大忌,学易必须循序渐进,从基础理论学起,在学习中去其糟粕吸其精华,古为今用,他为我用。 谈到基础知识,我们首先从最简单而又最复杂最关键的天干地支谈起。简单是因为只有22个字,复杂的是他们之间存在着生克耗泄合冲刑的作用关系。关键是因为他们是万事万物吉凶与宇宙时空的代言人。我们从十神角度可代表六亲:父母、兄弟姐妹、儿女、妻子,从方位讲代表东南西北、从时空讲可代表将来...
揭开进化论迷雾:达尔文的阴谋第5节:酒精妙不待言"不用管火,"他说。"让它自己燃没什么可烧的。"朝帐篷走去时,他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笨拙的感觉。酒精真是妙不待言。他回转身,看着坐在树桩上的的奈杰尔粗黑的身形。"顺便说一句,最好把靴子挂在帐篷杆上。别的没什么,但这里乐园,蝎子可不少。"当他钻进睡袋时,他摸到了口袋里的信。什么鸟事。他打开手电筒,撕开信封。迎面的是熟悉的字迹,但他早已麻木了,没有读下去,也不想去理会父亲又一次对自己的失望。他父亲当然不会写那么多,但休却早已精于领会字里行间的含义了。第2章查尔斯·达尔文驱赶着心爱的马儿向斯塔福德郡的乔赛亚·韦奇伍德庄园奔去。他绕过铺着卵石的村庄街道和都铎式的黑白房屋,取道附近人迹罕至的灌木丛和长着粉红色酢浆草与雪白雏菊的草场。当他到达树林,踏上穿越高大的白蜡树和山毛榉林的小路时,他催着马全速奔跑。扑面而来的风刮在脸上,泪水模糊了...
我也是“老三届”,本来该念书的年龄,我却到云南挖坑去了。这件事对我有害,尚在其次,还惹得父母为此而忧虑。有人说,知青的父母都要因儿女而减寿,我家的情况就是如此。做父母的总想庇护未成年的儿女,在特殊年代里,无力庇护,就代之以忧虑。身为人子,我为此感到内疚,尤其是先父去世后更是如此。当然,细想起来,罪不在我,但是感情总不能自已。 在上山下乡运动中,两千万知青境遇不同;有人感觉好些,有人感觉坏些。讨论整个老三届现象,就该把个人感情撤除在外,有颗平常心。老三届的人对此会缺少平常心,这是可以理解的。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极不寻常。怎么就落在我们身上,这真叫活见鬼了。人生在什么国度,赶上什么样的年月,都不由自己来决定。所以这件事说到底,还是造化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