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迹,一切都被剥夺得干干净净。 在我三十岁以后,我过上不倾心已久的体面生活。我的努力得到了报答。我在人前塑造了一个清楚的形象,这形象连我自己都为之着迷和惊叹,不论人们喜欢还是憎恶都正中我的下怀。如果如开妆还多少是个自然形象,那么在最终确立它的过程中我受到了多种复杂心态的左右。我可以无视憎恶者的发作并更加执拗同时暗自称快,但我无法辜负喜好者的期望和嘉勉,如同水变成啤酒最后又变成醋。 我想我应该老实一点。 她的容颜改变得如此彻底,我看到她时完全无动于衷。那天我去火车站送一位至亲,在软席候车室等候进站时,视线恰与她的目光相遇。她坐在斜地面的一排沙发上,目光随着一个正在地上跑来跑去独自玩的小女孩移动,小女孩跑到我脚前的皮箱边,于是我们相逢。...
萌芽贾平凹 咱们可不是书香门第,家里一直不曾富绰。即使现在,父母和你还在乡下,地分了,粮是不短缺了,钱却有出没入。兄虽每月寄点,也只能顾住油盐酱醋,比不得会做生意的人家。但是,穷不是咱们的错,书却会使咱们位低而人品不微,贫困而志向不贱。这个社会,天下在振兴,民族在发奋,咱们不企图做官,以仕途之望作功于国家,但作为凡人百姓,咱们却只有读书习文才能有益于社会啊。你也立志写作,兄很高兴,你就要把书看重,什么都不要眼红,眼红读书,什么朋友都可抛弃,但书之友不能一日不交。贫困倒是当作家的准备条件,书是忌富,人富则思堕。你目下处境正好逼你静心地读书,深知书中的精义。这道理人往往以为不信,走过来方才醒悟,小妹可将我的话记住,免得以后“悔之不及。”...
序:没有情书的年代 我想电子情书和传统情书更像可乐和红酒:可乐是用来解渴的,而红酒是用来品的;喝可乐是为了享受结果,而喝红酒是为了享受过程;红酒可以储藏,而可乐不可以。 ——题记 如果男人写给女人的情书和女人写给男人的情书最终能够和一本精美的婚纱照片珍藏在一起,然后两个人在一个慵懒的午后,或者一个春雨潇潇的夜晚重温往事,一定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然而这一情景似乎越来越遥不可及。在一个充斥着QQ、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的年代,那种专门用来书写青涩的爱情故事的彩色信纸像没落的贵族一样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线。最传统、最古典、最富有想象力和最富有浪漫色彩的情书几乎要销声匿迹了。一想到这是一个没有情书的时代,我不禁感到有点悲哀。有时候在电视上看到那些相濡以沫数十载的老夫妇,还能找出一直珍藏着的情书,在字里行间搜寻当年的激情、热爱、思念和牵挂,我总是感动得要掉下泪来。可是...
小偷在箱子里回忆往事。如此有趣的语言总是有出处的。事实上它来自于一次拆字游戏。圣诞节的夜晚,几个附庸风雅的中国人吃掉了一只半生不熟的火鸡,还喝了许多白葡萄酒和红葡萄酒。他们的肠胃没有产生什么不适的感觉。他们聊天聊到最后没什么可聊了,有人就提议做拆字游戏。所谓的拆字游戏要求参加者在不同的纸条上写下主语、状语、谓语、宾语,纸条和词组都多多益善,纸条与词组越多组合成的句子也越多,变化也越大。他们都是个中老手,懂得选择一些奇怪的词组,在这样的前提下拼凑出来的句子就有可能妙趣横生,有时候甚至让人笑破肚皮。这些人挖空心思在一张张纸条上写字,堆了一桌子。后来名叫郁勇的人抓到了这四张纸条:小偷在箱子里回忆往事。...
我叫马俏, 今年二十四岁。 数年之前, 我和中国其他所有的高中生一样, 披星戴月, 步履匆匆, 日复一日地过着普通又单调的生活。瑰丽的梦想似乎远在天边, 遥不可及;通向梦想的路云雾缭绕, 迷茫缥缈。 而同时, 让我成为你的双眼与双腿, 请跟着我, 到美洲各地走走看看。去看看南部的枫叶, 北部的霓虹; 去听听猫王永恒的歌声,和马丁·路德·金慷慨激昂的演说。 记得年少的我十分喜欢三毛, 她的《西风不相识》读了一遍又一遍。她的文章中记录了她年少的时候留洋遇到的许许多多不平之事。因为是华人, 她曾受了很多委屈,遭遇了许多不公正。而如今, 在弗吉尼亚大学里, 人性和善良, 穿过了肤色的差异、 文化的鸿沟和体制的不同, 将来自世界的人们紧紧地连在一起; 诚挚的友情,甜蜜的爱情, 平等与尊重, 不分国界。...
书目:·车站·有只鸽子叫红唇儿·Soul Mountain·读王蒙的《杂色》·高行健:我的创作观·为了自救而写作·高行健译诗一首·绝对信号·灵山·一个人的圣经相关文章·建立一种现代禅剧——高行健近期剧简论·通往灵山的路--和高行健相遇·张辛欣:诺贝尔,艺术化的幽默作对?·韩少功谈高行健获诺贝尔文学奖·王朔话高行健·流亡话语与意识形态·斗胆为高行健翻案——中国当代文学年会纪要 读王蒙的《杂色》作者:高行健 当代文学是很少被认为有杰作的,因为是当代人写的,写的又是当代活人的事,远不如古人写的死去了的生活那样幸运。崇尚已经作古了的人是文学史的事情,于是被注释、被评点、被分析得头头是道。而一经入史便成为大家,于是又被引证、被考据,成为准则,当作经典,连现今的言行也从中找寻出处和根据。作家一旦死去,作品方变得神圣起来。当代作家生前则难得有这分荣幸,即使受到推崇,也总留有余地,免得骄傲...
前言 译者的话 关于作者本尼迪克特,我们知道的不多。据已查到的资料,她是美国当代著名的人类学家,1887年6月5日生于纽约。其父弗里德里崕.S.弗尔顿是位医生,在她两岁时去世。其母伯特里巣.J.(夏特克)弗尔顿靠教书养家。1909年,本尼迪克特从瓦萨尔学院毕业,获文学士学位。次年赴欧洲,游历了瑞士、德国、意大利和英国,回国后曾执教于加利福尼亚的某女子中学。1914年回纽约,同生物学家斯坦棄.R.本尼迪克特博士结婚。1919年,因为想从事“忙碌的工作”而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并在选听了著名人类学家F.博厄斯教授的课后,对人类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在F.博厄斯的悉心指导下成为该校人类学系的一个主要人物。1923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和教授。1936年F.博厄斯退休后,她任该校人类学系代理系主任,直到1939年。此后继续从事教学和研究,于1948年病逝,享年61岁。...